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12-26 09:54:27

国务院批复榆林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横山撤县设区

省政府日前批复同意榆林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横山县,设立榆林市横山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榆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209号)精神,省政府就榆林调整部分行政区划作出批复:同意撤销横山县,设立榆林市横山区,以原横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横山区的行政区域,横山区人民政府驻横山街道北大街9号。

省政府批复要求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机构更名等按规定及时办理,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榆林市自行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以及土地管理法规政策,整合区域资源,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拍苍蝇 发表于 2015-12-26 13:21:59

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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