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5-12-9 15:52:25

缠访、闹访获刑三年,追缴非法所得20000元

12月3日,蓝田法院在对上访户马某缠访、闹访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3年,并对其非法所得20000元予以追缴。

      蓝田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人马某2011年10月被王某等人殴打致伤,该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并在义务人履行义务及蓝田法院执行救助后,该案执行终结。但被告人马某仍以遗漏主犯等为由,前后到北京、省、市、县等各级政府部门非正常上访、缠访,被北京公安部门多次训诫,被蓝田县公安局两次行政处罚。截止2014年1月20日,被告人马某先后到北京天安门等非访区非正常上访共计88次,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前非访区进行非正常上访共计13次。马某在京非正常上访期间,当地政府派工作人员进行劝返,造成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此外,马某在上访中,多次辱骂县委、镇政府工作人员,扰乱了正常的办公秩序。
      蓝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多次在北京非访区等地非正常上访,经公安机关多次训诫、行政处罚仍不悔改,已经妨害了国家正常的信访制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告人马某在信访中随意辱骂他人,扰乱国家机关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上山打虎 发表于 2015-12-9 15: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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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5-12-9 15:59:09

赞一!

红林 发表于 2015-12-9 17: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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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5-12-9 1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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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12-10 08:05:30

如是无理取闹,劝阻不听,诬告空耗国家资财的,该当处罚。

春风花草香 发表于 2015-12-10 10:44:23

路过,看一下

老王 发表于 2015-12-10 20:5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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