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诗话 保证书上盖公章
据网易新闻报道:在7份时间跨度长达5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保证书上有的按有指印,有的加盖了“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据了解,保证书中的黄涛是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去年底刚刚荣获“江苏省优秀法庭庭长”称号。
观沧海诗曰:
一
保证书上盖公章,看似荒唐不荒唐。
私事俨然成公事,百计讨好女鸳鸯。
二
加盖公章作保证,公权赫然为私用。
情妇莺语成圣旨,法庭何处求公正?
{:7_381:}{:7_381:}{:7_381:} 真的是高人哦,好佩服了。 百般讨好宠小三,公章一盖为红颜。好诗!{:7_389:}{:7_389:}{:7_389:} 应当盖棺而定论 优秀庭长如此作为,令人可叹可叹啊!!! 这样的优秀庭长,可以休矣!{:7_389:}{:7_389:}{:7_389:} 沧海豪气可钦。{:7_389:}{:7_389:}{:7_389:} {:7_389:}{:7_389:}{:7_389:}{:7_389:}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5-11-26 09:51
好久不见,十分想念。{: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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