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131起“四风”和腐败问题 陕西4起
中央纪委监察部11月12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3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陕西4起,分别是: 渭南市韩城市芝阳镇北寿寺村会计段万银,利用职务影响,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低保手续,致使其妻享受低保1.84094万元。芝阳镇党委给予段万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 咸阳市乾县城关镇庙后村村委会主任刘恒军,在征收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款过程中,将12户村民5600元用于个人消费。城关镇纪委给予刘恒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西安市周至县司竹镇政府劳动保障协管员段敏,2015年在组织全镇60岁以上老人年检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以照相、建电子档案为名,每人收取10元,共计3.248万元,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司竹镇党委给予段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群众。 汉中市佛坪县袁家庄镇王家湾村财务出纳周伟礼,在兑付该村村民房屋受损修整补偿款过程中,截留2900元,其中1700元用于个人消费。袁家庄镇党委给予周伟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理过轻,应该辞退,否则应是领导指使,具体人员戴过。{:7_368:}{:7_368:}{: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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