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5-9-28 10:59:49

三轮车满街乱窜,谁来管?

走在户县大街上,眼前到处红三轮,穿插在人群车流中,行掉头的,不分左右乱跑,违章乱停的,医院门口一片一片,画展街逆向行驶的,交警,交管跑那去了?可以看见交警在贴罚单就是没人管三轮,交通执法车街跑三轮车沒人管,这就是户县,天天有三轮车和汽车与行人事故发生,执法部门看不见,大家说这些部门都是弄子的耳朵样子货吗?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5-9-28 11:09:36

是得好好管管了

睁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5-9-28 11:19:04

{:7_360:}户县特色

乾坤 发表于 2015-9-28 11: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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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9-28 11:57:01

主管部门应该联手整顿县城交通秩序,还市民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

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5-9-28 12:49:12

开三轮的人是男女老少其上阵,这就是三轮车事故多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开车,为了大家安全别坐三轮,更应该执法部门管理了

天涯寒士 发表于 2015-9-28 1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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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hf 发表于 2015-9-28 12:58:27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等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暂扣车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决定书并妥善保管被扣车辆。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归还车辆;当事人在六十日内不接受处理,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将被扣车辆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抵缴罚款;抵缴罚款后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当事人。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5-9-28 13:05:00

flhf 发表于 2015-9-28 12:58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非法营运的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 ...

法律条文这么清楚,执法主体这么清楚,为什么没人管呢?

看热闹的 发表于 2015-9-28 1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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