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军
发表于 2015-7-31 18:17:06
兼听则明
猎枪
发表于 2015-7-31 20:46:04
户县人民法院 你这样的回复太多了 我看着烦
你能不能将事情做得完美些,是不是又要删帖。
我认为既然发了,删帖的事情就不要提了。
大家说呢
动不动就要删帖,一个回复就打发了网友,这样是行不通的{:7_360:}
飞翊服
发表于 2015-8-1 02:18:54
楼上的:法院回复有理有据。如果刀子都能带进去安检还有什么意义?
啄木鸟
发表于 2015-8-1 06: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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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5-8-1 07:50:09
只有相互尊重,才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dafeng
发表于 2015-8-1 08:03:39
{:7_376:}
诗情画_vV5HQ
发表于 2015-8-1 08:44:14
为户县人民法院点赞!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5-8-1 08:54:15
户县人民法院的安检并无不妥之处
五月天
发表于 2015-8-1 15:15:48
觉得可笑,处事贵在提高效率、提高水平、提高质量,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问题程序化!而你们却越搞越复杂,浪费资源、浪费时间,电工刀是劳工做工工具,又不是作案工具,只是暂扣,不是没收。他办完事出去,还给人就是。要不打了人家饭碗,能去立案、打官司的人,肯定懂法,要不然他早拿刀和对手拼了。法院讲法,讲证据,我认为录音也无可厚非,法律哪条规定,在法院办事不准录音,你可以告知,他不听,那另当别论。{:7_394:}
熏衣草张秋盈
发表于 2015-8-1 1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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