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正义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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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天我也找篇什么赋的,写上我的姓名
应当鞭挞。{:7_394:}{:7_394:}{:7_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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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天下文章一大套,看你套的妙不妙。偶尔套用未必不可,正如上面朋友说的,说明原文有可取之处,但是,完全挪用的话,就不该不可取了。{:7_360:}{:7_360:}{:7_360:}
肚子里有货就写,没有就不写,一生多写十篇八篇,少写十篇八篇都没有啥,原文照搬,抄袭别人没啥意思。当然,别人的锦词妙句套几句,既是点缀,也是学习。如果把别人的文章换上自己的名字,那就是道德问题了。
李景宁先生《户县赋》被陕西省作协副主席、西安市作协主席吴克敬抄袭,刊登于《金户视野”令人气愤。我夲人2016年投稿名为《为官"六”字经》在该年10月16日刊登,但作者不是我而换了人名,我找报社更正,他们说该报没有更正的先例,也就不了了之。作为报社工作人员,应当负有责任感,而必须″当好和尚撞响锺"。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5-7-15 18:21
记得路遥小说《人生》里黄亚萍赠给高加林的诗:“我愿你是生着翅膀的大雁,自由地去爱每一片蓝天;哪一 ...
你说的比较客观,又符合人情世故{:7_389:}{:7_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