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户县石井镇土门村原村主任肖吉约贪污腐化重大问题
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肖吉约。男。现年60岁。家住户县石井镇土门村一组人。时任土门村村委会主任。
退耕还林是党的一项还山区大自然一个原貌,还生态一个平衡。对这一政策时任土门村委会主任的肖吉约应认真传达到家喻户晓,深
入人心。肖吉约在2003年任土门村一组组长期间,未经小组群众会议通过把群众的65亩分到每人的山坡地给他亲戚殷启学承包。套取由2003年开始国家退耕还林资金。每年每亩1 60元八年直至2010年。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83200元。201 1年到2014年国家补贴每年每亩90元,共计23400元。累计十二年时间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106600元这笔款项群众未拿到一分钱。资金贪污。请求监察部门依法追回肖吉约侵吞的土门村一组65亩退耕还林国家补贴资金十二年共计106600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注:(第二张是县林业局出据的退耕还林亩数65亩)
反映材料
肖吉约,男,现年60岁,家在户县石井镇土门村,2010年至2014年任村委会主任。
内容:2010年至。2014年肖吉约任土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整村推进工作中,利用职权方便,套取国家项目,侵吞国家扶贫项目资金341840元。2012年,土门村在石井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协助下,争取到国家扶贫资金6 1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群众文化活动广场水泥硬化工程。
1、同年甲方土门村与乙方户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直属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面积为3024 m 2,每平方单价9 0元工程,总造价27 2160元的施工合同。
但肖吉约在乙方(户县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十五直属公司结算时,工程款61万元结算,由税务部门开据的发票。实际结算比合同中应付工程款多341840元该资金去向不明。
2、工程质量要求合同中明确规定:按国家标准执行,保证路面厚度2 0公分可实际厚度相当部段的厚度均低于合同中的规定标准,有8公分的,1 2公分的,有1 5公分的,均不合格。
3。肖吉约为达到目的,掩耳盗铃,向群众出具了一份看不清的甲方印件的伪造合同,加大了施工面积,合同最后直接就没有甲方公章只有乙方法人的印章,且没有签订合同。
反应要求:1.依法追回肖吉约在此工程中侵吞的扶贫资金,还国家扶贫项目一个清白。
2.请求依法办理,还村民一个真相。
反映人:石井镇土门村一组全体村民代表:肖文文杨军保
被反映人:肖吉约,现任石井镇土门村村长之职。
反映事实:
我们是户县土门村一组村民,现就我组村民肖吉约在我组担任组长期间的违法违纪情况向你们反映,希望你们认真调查,予以立案处理,给我们一组村民一个合情合理的满意答复。
肖吉约自1 994年下半年担任我们组组长以来,至今已经十八年之久,组上的各种事务从未见开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也未逐户征求过群众意见,多年来,完全搞的是一言堂,并且也从不公布组上账务,至今组上的收支情况,群众无法明白,组上的资产到底有多少群众不得清楚,下面就具体事件我们一一做以下反应,希望贵处能够深入调查予以立案。
第一、2003年至2004年间,户县水利局涝惠渠处在我组地皮上建房,当时约定是按房屋总造价的5%给我们组出地皮占用费,房屋建起后,其造价已超过40余万元,也就是说应给我们组两万余元,该款己被肖吉约领取,贪污。
第二、2006年肖吉约私自做主将组上的地皮给本组村民刘建利、程永平、赵荣生分别划剥三间庄基地,每户收取庄基费一万元,共计三万元,贪污。
第三、2007年至2008年高速路修建期间,肖吉约未征求群众意见,将组上六亩左右坡地以售土的方式出卖给高速路,所得价款无数,群众无法知情,据了解当时汽车土售价总共售出土方8000 m3,每方3元,累计土方收入240000元,可村组收入帐中未见分文,全部被肖吉约贪污。这六亩地系
一组村民樊天龙、胡常有、肖红子的口粮田,受害方前去理论,被肖吉约无理臭骂一顿,现该块地已经无法正常生长庄稼,实乃破坏耕地贪污之举。
第四、2008年问,高速路因毁坏了土门段的宁西路,给土门一组1 9万元,让土门一组修复路段,肖吉约却私自将此路段工程承包出去,打了400米路,路宽6米,每平方50元,大约花去1 20000元,剩余款项不知去向,却被肖吉约贪污。
第五、肖吉约在任我村村长期间,又未经村民代表及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私自将组上的两面坡地承包给他的亲属,群众当时毫不知情,现两面坡的承包费是多少、他的去向群众无法明白,但据我们了解,所有的退耕还林款都被他亲属领取。
第六、肖吉约还利用在任期间的职务之便,私自给宁西及惠安的职工卖坟地九座,坐落于一组的坡地上,具体价格不等,但所得价款群众不知去向。估计每座坟地收款3000累计贪污2 7000元。
第七、2003年,肖吉约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涝惠渠岸给自己建造民房三间,群众均敢怒而不敢言,应依法予以拆除。
第八、2008年肖吉约通过贿选当上村主任期间在宁西路边一组的西南方向给自己建了粉场,并筑建了十几间简易住房,在担任村主任期间也从未公布过村内帐务,村上和我们一组的账务也一直不给我们清算。
第九、在96年任一组组长时给我村村路口建造六间商业门面房,每间租费30元/间,算每年应收2180元房租,然止今己1 8年,其全部租金应为2 1 80 X 1 8年=39240元,止今该房租租金近四万元全部贪污。
以上宗宗件件均系20 1 1年以前的事务,群众至今蒙在鼓里,未见过分文分红,今年的事务未到年底,无法下结论暂且不谈,据此我们就以前的情况向你们反映,希望贵出能够尽快立案侦查,速快给我们土门一组群众一个明白。
反映人:土门村一组全体村民村民代表:肖文文 杨军保
电话:18729289670 13572423873
2015年6月10日
{:7_367:}{:7_368:} 好大一个案件呀,现在才知道当村干部的好处了。 石井镇纪委是干什么吃的,难道县纪委也不管呀? {:7_367:}{:7_367:}{:7_367:}{:5_332:} 一般情况下这些村官都会买通政府的 {:7_367:}{:7_367:}{:7_367:}{:7_375:} 害群之马实可气,损了国家损民利。如果贪占都属实,赶紧查处莫迟疑。 应该赶紧查处 看了LZ的帖子,很好很强大!希望能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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