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 发表于 2015-6-1 16:32:03

这一下结论出来了,嘴再不硬咧???{:5_347:}

天下衙门朝南开 发表于 2015-6-1 20:24:48

靳老师这人不错,不过你这一次这个打工,太失误了,把你一辈子弄的不怎么正义。

七妹 发表于 2015-6-1 23:09:44

哎{:7_368:}最近的帖子都是这件事情,
停止不休的网络语言战场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6-1 23:36:28

{:7_367:}{:7_367:}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5-6-1 23:57:32

老靳一大把年纪了,又何必与其过不去。

释义 发表于 2015-6-2 01:47:20

中院驳回了,高院又驳回了,最高法院去又把你拘留了,就算了,这么大年纪了,不要干这些不正义的事情。

来回一样多 发表于 2015-6-2 05:42:09

请大家看看靳应禄的“实话实说”。{:5_335:}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5-6-2 09:06:35

来回一样多 发表于 2015-6-2 05:42
请大家看看靳应禄的“实话实说”。

这一个打工,哪里存在实话实说?说明靳先生是不会说实话的!!

lianyi 发表于 2015-6-27 07:40:06

{:7_360:}觉得怪怪的,我又看了另一个帖子“户县法院开庭,王建民仝香荣握手言和显旧情 ”……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有感于靳应禄先生实话实说给仝香荣当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