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星辰
				发表于 2015-5-30 08:11:18	
			
		胆大疯狂,仇家要涨!				
					Litree立升
				发表于 2015-5-30 11:46:11	
			
		{:7_368:}				
					走向你的路
				发表于 2015-5-30 12:06:23	
			
		没有安装监控吗?这就是涝店派出所的不对了。对于主要的路口都要安装监控的。有了监控,应该人就很好逮住了。				
					缺心眼
				发表于 2015-6-8 17:13:13	
			
		根据《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缺心眼
				发表于 2015-6-8 17:15:26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六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