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人民检察院吃举报人两车西瓜之我见
4月2日下午,网友发帖《户县人民检察院全院集体受礼案件如何处理?》文中称:“由野口村袁光移带领,由袁光移、王中堂、本村村民陈某等人给户县检察院在野口村买西瓜两车送到户县检察院,……”
两车的概念是什么?两架子车?两三轮车?两拖拉机?两农用车?大卡车?双桥车?火车?这个概念让人模糊。两架子车有一千多斤,若果是卡车双桥就是上百吨!
我质疑网友的语言。以事实看,因为两车应该是事实,究竟何车?网友使用了夸大事实的语言技巧。既尊重事实,合理夸大,吸引网友眼球。
户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先生,不论车大小,反正吃了两车,常言道吃人的嘴软,不好说了,我替检察官先生鸣冤一声。
我认为不管此事是否能属实,网友应该以多少斤的提法较为妥当。
不妥之处,请指正。
为什么要修嘴呢?不吃他的西瓜他拿什么说呢?自己人品不高! 这事一闹,都把上任刘检的事都拉出来了。
事实是什么,我只看到一个,就是贴子很快找不到。
这是什么意思?检察院把网站摆平了,检察院把发贴人摆平了。 西瓜数量情况,希望户县检察院能把西瓜数量向户县人民告知一下…?{:5_338:}{:5_338:}{:5_338:} 愚人 发表于 2015-4-6 11:22
西瓜数量情况,希望户县检察院能把西瓜数量向户县人民告知一下…?
同意楼上看法。不管大车小车,虽然有些夸张,但也是个个皆辛苦。 肚里无冷病,不怕吃西瓜。检察官吃西瓜想证明自己是清白的。{:7_360:} 一实为实,讲个实际,不要扩大,也不要隐瞒……?后晦吃了人送瓜,不该!不该!太不该!{:5_338:} 我觉得应该把西瓜钱给了 不能用公款 然后就事论事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行政法规 处理好村民反应的事情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5-4-6 09:41
为什么要修嘴呢?不吃他的西瓜他拿什么说呢?自己人品不高!
呵呵呵,西瓜都不放过。。。。可想而知!别的不多说,大家心知肚明!强烈要求严查!!给大家一个交代 现在不是几车的问题,而是野口村西瓜甜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