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1111
发表于 2015-2-25 21:17:48
我支持楼主
QWERT1111
发表于 2015-2-25 21:21:07
为楼主点赞。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5-2-26 00:28:29
{:7_389:}{:7_389:}{:7_389:}支持楼主
补偿不公
发表于 2015-2-26 09:00:08
背靠背的评估,给→→→施庆云点个→→→→赞。
新阳坡这么多人目前没签字,就是对施庆云工作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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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6 11:32:20
施庆云在环山路一北没有一分地都有地面补偿款。希望庞光纪委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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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6 11:40:47
支持开发建设,坚决打击借开发骗取资金。群众得不到实惠的个另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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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6 11:52:34
揭开新阳坡评诂黑,把改革的红利真正让群众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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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7 16:55:13
严重违反计划生肓政策,骗取开发资金的施庆云平平稳稳当庞光镇新阳坡党支部书记。真是越作恶越红火啊!
杀贪官
发表于 2015-2-27 20:51:54
户县庞光镇新阳坡村新当选书记施庆云,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期间,其父就任村党支部书记时也被处理了,那么施庆云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有没有降低这还是个谜,有待各级纪委严查!!!
王建民
发表于 2015-2-27 21:20:58
庞光镇纪委应及时作出结论回应???{:7_367:}{: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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