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4-10-4 19:33:44

天辰公司到底违没违法???-------再与“陷在九月”商榷。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10-4 20:32 编辑

    九月网友说天辰公司违法、让天辰公司“没有好果子吃”之理由,字虽打的不少,然理由就两条:一曰建房违法。二曰种苗违法。          一:建房子违法吗?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载明:“一,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其中包括了“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天辰公司建的就是“临时活动房”!不是你家的三间大瓦房一样的“永久建筑”要【建筑许可证】!!而且,该通知规定,“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天辰公司建的活动房子四亩都不到!-----叫九月,你回来!说说看,违法吗?
    二:种苗木违法吗?
      “九月”网友在帖子中说,“其实不用查政府基本农田资料,也可以推定,135亩土地应当是基本农田。”您有点太不严谨了吧{:soso_e114:}?我伐薪男人推定你不是你爹的亲生儿子,是我脑残!要得你服气,作个DNA!   违法没违法,拿文件说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在下前文言道:你如果是孙子辈的(我说的是如果!),肯定见都没见过“进行划区定界”,你凭啥“可以推定”!?你这样讲话,如果你非土地所人,即可把你理解为“心有所向”!“嘴有所歪”{:soso_e128:}!如果你是土地所人,竟如此讲话,你的“执政水平”就贻笑大方了{:soso_e120:}!------一句话:是不是“基本农田”拿文件来看看。仅凭沟子底下声音大是没有用的{:soso_e112:},晚辈!请网友记住我的话:“闲在九月”在此用“可以推定”连唬带蒙咱平头百姓,我估计,他已经翻箱倒柜、找滴断气,也拿不出来““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文件”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公告”和“保护标志”!但愿此言非虚。
      秦渡镇府的镇长、书记、副镇长、副书记、A所长、B所长、N主任、J组长,食禄之人一大堆!在你所辖地面之百余亩土地上,苗长经年,建房月余,难道你就看不见!?啊??说你“尸位素餐”言过否?抑或被“百元大钞”挡住视线,抑或被“一层内裤”遮住双眼!?到了这个时候,你们一大群跑出来,双手叉腰、指责百姓:{:soso_e116:}你违法!我这个老共产党员倒要问问你,你就这么“深入田间地头作党的基层干部”!?你就这么“晴天一身汗,雨天两脚泥的作人民公仆”!?如此执政,对得起“包谷榛”养育你长大的父老乡亲、咱爸咱妈吗?提前宣传、教育群众,讲清道理、苦口婆心,防患于未然。事后补救、减少损失、心系乡亲、完善手续、服务于群众。难道不行吗???您手摸良心想一想,县委的大党员把你这个小党员放在这个岗位,你应不应该这样作工作!!??
      正副镇长们,党员同志们:集我等六七十年之人生经历方悟,现在在网上竟然为你们“如此执政”恭维之、维护之匿名拥趸,这一种人,如果再来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这种人会最先在你背后用一根“硬邦邦的棍子”捅你的屁股!反而是现在对你的“倒行逆施”口诛笔伐、招你恨之入骨者,会让你在他家的“水缸里面把身藏”!
      党员同志们,执政为民,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作好公仆,在秦渡大地给自己仕途写下精彩的一笔。他日归隐,送鸡蛋的乡亲客盈门,你会热泪盈眶!百年老去,秦渡如兰考送故人,十里长街泪纷纷。这不比”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有成就?
    “金依旧,骨如土”啊!!







补充内容 (2014-10-4 20:39):
我这个帖子,要是能让“让这几个镇长、副镇长在秦渡任职”的人看看才好。

补充内容 (2014-10-5 09:07):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补充内容 (2014-10-6 20:16):
李克强总理曾曰:
       对于人民群众,是“法无禁止即可为[/b]”,而对于政府机关,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10-4 20:25:21

{:7_389:}

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4-10-4 20:40:15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10-4 20:25


;P:handshake

快乐就好 发表于 2014-10-4 20:51:21

{:7_389:}

天涯浪人 发表于 2014-10-4 21:58:16

闲在九月:你这下没词了吧!?你干脆去问问镇长,咋对付伐薪男人。

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4-10-4 22: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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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4-10-4 23:01:24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10-4 23:06 编辑

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4-10-4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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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dshake天涯,话有三说:直说、巧说、拐弯说。樵夫,你和我都是“砍柴的”。好。{:soso_e128:}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4-10-5 00:34:30

{:7_394:}{:7_394:}{:7_390:}{:7_390:}

九月十月 发表于 2014-10-5 09:29:21

好斗!

感恩的心 发表于 2014-10-5 09: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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