偑服楼主,实名举报。{:soso_e163:}
说的都是10多年前的事,真没意思!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4-10-4 08:40
说的都是10多年前的事,真没意思!
正义勇士网友,时间期限延长,是腐败手段高超,是权在掩盖。並非举报人故意。执法者腐败是社会最大危害,一日不除,后患无穷。违法行为真相不会因期限而改变。更不能放“妖”归洞!
支持老王继续深挖
建民先生精神可嘉!
拍苍蝇 发表于 2014-10-4 10:44
建民先生精神可嘉!
谢谢网友支持{:7_390:}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4-10-4 08:40
说的都是10多年前的事,真没意思!
反映问题和10年有什么关系?过追诉期了吗?
看看你在网站的帖子,你是个什么人?给你找个心理医生瞧一下。
正义勇士 发表于 2014-10-4 08:40
说的都是10多年前的事,真没意思!
有意思没有意思不是你说了算!你摆正你的身份!你就是专门打击王建民,有意思吗!
狗见狗都是舔,人和人都在演。
背后的冷枪,面前的伪装,是社会的荒凉?还是人情的淡漠?
说话好听的人,心往往冰凉;
嘴上没一句好话的人,心地却很善良。
坚决支持楼主
楼主,我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