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云海 发表于 2014-9-19 09:37:03

男子车载“矿泉水”竟是乙醇液体燃料



         近日,渭南华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西潼高速公路华阴出口执行盘查任务时,询问一辆车牌号为豫MC78XX的微型面包车驾驶人车上所载何物,驾驶人王某面色慌张,称是矿泉水。民警看到王某的表现,心有怀疑,随即要求其打开后箱盖接受检查。经过民警仔细检查和询问,王某称车内拉的白色罐状物体内所装载的是液体乙醇燃料,重约400公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的隐患,民警立即引导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将乙醇转移到安全地点存放。

经调查,驾驶人王某系河南省灵宝市人。当天他驾车拉载乙醇燃料从河南省灵宝市豫灵镇上高速,准备将乙醇运往华阴一饭店作燃料使用,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性自己却浑然不知。

民警在对王某作了一翻安全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王某处以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

大山胸怀 发表于 2014-9-19 0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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