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已达到强制注销标准的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号牌公告
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车主: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摩托车报废标准规定,落实西安市“十二五”污染物排放责任目标,加大淘汰老旧摩托车辆力度,切实保障交通安全措施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公安部124号令第二十七条、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对我县已达到强制注销标准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号牌予以公告,同时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附:已达到强制注销标准的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号牌。
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已达到强制注销标准的两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号牌。在哪公布着? {:7_381:} {:7_381:} 宣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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