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云海 发表于 2014-7-15 10:24:03

市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 陕西公安最高可奖30万

         7月14日上午10时,陕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工作实施办法》于今日公布实施。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在发布会上对该《办法》进行了解读,其中举报暴恐线索最高可获奖30万

  据马中林介绍,陕西省从今年6月起至2015年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围绕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团伙、制枪制爆窝点,以及具有现实危害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分子、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在逃人员,通过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和坚决果断措施,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确保全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据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涉恐线索42条、涉恐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新疆“三股势力”逃犯1名;查处虚假恐怖信息案件12起,抓获嫌疑人9名;取缔地下非法讲经班1个,遣返非法学员16名。并配合全国专项部署,协助新疆、北京、河南、广东、云南、上海等地,组织开展相关人员返疆、信息核查、嫌疑人追缉20批次。

  《办法》指出,公民发现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可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等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传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群众可以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当地公安机关上门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特殊情况下也可异地举报。

  《办法》还规定,按照举报人提供涉恐线索的价值,公安机关将分别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30万元的奖励,在案件办理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给举报人。同时,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公开可能确定举报人身份的有关信息。当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可能受到威胁时,公安机关将根据举报人要求,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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