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 公布举报电话
为有效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四乱”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及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陕财办综【2013】154号)等文件精神,在不断提高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以切实减轻企业和当事人的负担,保证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现将国家和省级批准我县正在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必须按照公布的项目、部门和内容执收,否则按乱收费进行查处。 2、执收单位《收费许可证》上项目与公布项目不一致或未进行项目、标准年度审验的,需到县物价局、县财政局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执收。 3、当事人对未公布项目的收费有权拒缴,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户县财政局:84880677 户县物价局:84810798 户县监察局:84820333 4、本次公布项目后,新增项目或变动项目以财政、物价部门的文件为准。 5、一级项目中有部分分项目取消的,以《收费许可证》标注为准;项目中标注免征的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免征。 特此通告 2014年6月16日展红路就有一个中午男子拿着“票”收在路边摆摊的人的钱,不知这又是个谁家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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