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云海 发表于 2014-5-31 16:24:08

今年城镇医保人均补助涨40元达320元 陕西不低于350元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共提出六方面共31项医改工作任务。其中提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3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20元。

    记者了解到,陕西省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补助高于国家标准。2014年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从2013年的人均365元提高到人均430元,其中,政府补助从2013年的人均300元提高到人均35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2013年的65元提高到每人80元。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人均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

    此外,近些年,陕西省几乎每年都会提高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政府补助,比如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2012年财政补助标准是人均250元,2013年提高到300元,今年提高到了350元。同时,参保人员的报销比例也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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