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5-30 12:37:40

到2018年陕西省基本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28日,受省政府委托,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郭汉文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测算,2013年我省50个国家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98元,较2010年的3611元增加2287元;全省3年贫困人口减少26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0.6%下降到21.7%。
  2013年,省市县三级投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36.3亿元,交通、水利、卫生、科技、教育、农业、旅游、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和社团制定出台了行业扶贫规划或意见,在项目、资金等资源配置上向贫困地区倾斜,全省形成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各级依法认定了扶贫对象,并实施了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简化了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下发到县。各级人大和政府审计、监察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将积极创新扶贫机制,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深入实施片区攻坚、移民搬迁和精准扶贫三大战略,统筹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到2018年基本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到2020年实现20个重点县、片区县整体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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