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5-30 11:23:33

应该将信用社这伙违法者绳之以法!

肖剑 发表于 2014-5-30 12:08:27

问题的瞎根主要是信用社,必须挖出瞎根,绳子依法!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5-30 12:21:59

余下信用社违法更严重!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5-30 12:23:02

苍游信用社比余下还厉害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4-5-30 15:15:44

拿人民财产赌咒呢

888 发表于 2014-5-30 20:38:10

为我们村民讨回公道

随便看哟 发表于 2014-5-30 21:53:20

楼主,我支持你!

旧泉坊村民 发表于 2014-5-30 23:46:14

感谢大家都关注,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解决此事。

旧泉坊村民 发表于 2014-5-30 23:53:31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4-5-30 00:04
既然杀了人,为什么没有追究法律责任

以取保候审名义将其释放,释放期间还连任旧泉坊村村主任,在此期间用村上公章在石井信用社进行贷款,三年多之后才被抓捕。

八戒的耙耙 发表于 2014-6-1 08:49:19

楼主,我支持你!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信用社以村民集体土地作抵偿为村主任个人私自贷款?如何能通过审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