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xcvbnm 于 2014-3-28 10:49 编辑
悲哀。官断十条道,九条人不知。提醒楼主,要提防。{:7_360:}
本帖最后由 弘一大师 于 2014-3-28 11:35 编辑
老靳,上次你说情愿当被告,我认为缺乏主动,我现在仍建议你当原告,我想你会明白的。{:soso_e178:}
衷心感谢大家的关心、鼓励和提醒。{:7_396:}{:7_396:}{:7_396:}
弘一大师 发表于 2014-3-28 11:30
老靳,上次你说情愿当被告,我认为缺乏主动,我现在仍建议你当原告,我想你会明白的。
知我者,吉老师耶!谢谢。:hug:
要整好网风
所有案子结果都是一方高兴一方恨,是法律和社会问题,你整法官是改变不了的。执行本就难,你替你人想时也想想别人,不就和谐了吗?
老伍 发表于 2014-3-28 19:27
所有案子结果都是一方高兴一方恨,是法律和社会问题,你整法官是改变不了的。执行本就难,你替你人想时也想 ...
好一个河蟹理论,在下实在不敢恭维。{:soso_e113:}
老伍 发表于 2014-3-28 19:27
所有案子结果都是一方高兴一方恨,是法律和社会问题,你整法官是改变不了的。执行本就难,你替你人想时也想 ...
执行很容易么!才用了一天时间。{:soso_e101:}
想起网友老伍的“河蟹”理论——横着走,竟让我夜不能寐……{:7_360:}
依老伍的理论,法院就没有案子可办了。一切替对方着想,社会就可以和谐了?哄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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