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树
发表于 2014-2-23 19:19:55
顶你
子丑寅卯
发表于 2014-2-23 21:03:47
tmxk 发表于 2014-2-22 09: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简单,十年执行不了,说难,一天就执结了。
是不是说颠倒了?:lol
琴心剑胆
发表于 2014-2-23 22:00:31
dakang 发表于 2014-2-23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的热心。惠安劳司欠大康铸造厂的货款,大康厂又欠我的钱,说定让我持“惠安劳司欠大康铸造厂货款” ...
哈哈,如果你对我的动机产生怀疑,显然是没必要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爱上论坛、遇事较真的热心网民,对你的网帖也很关心罢了,但我相信天下事抬不过一个理字。按照你说的情况,惠达公司、大康公司及你之间就是一个“拧账”的概念,用法律上的术语说一句那就是“债权转移”的概念,如果诉讼起来,恐怕你还不一定是本案合格的原告呢。法院就是把钱执行回来了,也不可能给你,否则恐怕法院就是胡弄呢。至于你和老靳之间的事情,也恐怕只有你们之间去解决了,又和法院有啥关系呢。
户县人民网论坛之所以办的不错,就是希望发帖者说有理有据的话,否则恐怕发帖者和户县人民网论坛都要贻笑大方了。
希望你有网民王建民老先生发帖求真,疑解释怀的精神和雅量。
如言不当,敬请见谅。
tmxk
发表于 2014-2-23 22:01:02
子丑寅卯 发表于 2014-2-23 21: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不是说颠倒了?
感谢你的质疑,其实我也觉得我没说清楚。这么说吧,眼睁睁的事实是:上午发了帖子,下午就执结了——很容易,说明很简单,是吧,既然很简单,十年了,竟然一分钱都没有执行,为什么?肯定有原因的。:handshake
dakang
发表于 2014-2-23 23:39:56
哈哈哈,这个官司真不如不打,若不打,我们尚有一张欠条,而现在呢?我们既没有收到债,也没了欠条,以某些人的“理”论,我们也占不上理。{:7_360:}
dakang
发表于 2014-2-23 23:46:35
琴心剑胆 发表于 2014-2-23 2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如果你对我的动机产生怀疑,显然是没必要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爱上论坛、遇事较真的热心网民, ...
我好意建议你多了解些内情,判断就会公正些,看来你没有这个打算,那么,我的建议收回吧!:handshake
子丑寅卯
发表于 2014-2-24 07:11:44
琴心剑胆 发表于 2014-2-23 2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如果你对我的动机产生怀疑,显然是没必要的。我只不过是一个爱上论坛、遇事较真的热心网民, ...
与楼上探讨:
首先说,如果在课堂上讲课,你的理论没有错。就你帖子所讲,楼主应当找老靳,那么,老靳怎么办?假如我在你的位置,可以有两种回答,一是爱咋办咋办,与我何干?二是找法院啊,法院说找村上,村上说村从法院领的钱……依你的理论,可以再行起诉了。
此笔执行款,村法人代表领了没有错,委托代理人领了也没有错,但法官为什么要说除了村主任,谁也不能领呢?我认为这才是问题的所在。:hug:
弘一大师
发表于 2014-2-24 07:39:11
子丑寅卯 发表于 2014-2-24 07: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与楼上探讨:
首先说,如果在课堂上讲课,你的理论没有错。就你帖子所讲,楼主应当找老靳,那么,老靳怎 ...
一直在关注着,子丑寅卯说的对,法官在搞名堂,把大家都装进去了。:lol
弘一大师
发表于 2014-2-24 07:46:06
dakang 发表于 2014-2-23 2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哈,这个官司真不如不打,若不打,我们尚有一张欠条,而现在呢?我们既没有收到债,也没了欠条,以某些 ...
说的好,很幽默,不由让我想起了蒋介石的名言,这个官司若不打,持欠条还可以去讨债嘛!:lol:lol:lol
黑色灵狐
发表于 2014-2-24 10:25:57
哈哈哈哈,好热闹呀,真的好玩。来争利益者,必是利益人。人家把钱都给了,又说人家态度不好,就像把钱给了这家的老公,你又说咋没给老婆呢?你都把人家法院反映到网上了,人家给案件款肯定要交到案件真正的原告手呀,要不然又说不清了。
'l老婆“没拿到钱,肯定是没得利呀,岂不知”一家之主“是案件的原告而不是原告代理人呀,人家法院为啥给你呀?!至于你代理有功也有苦,找”老公“去要‘工钱”就行了,扯人家法院干啥!最多是你想要的“工钱”多,“老公”给你的少,你不高兴罢了,那也是你家内部事,还是与法院无关呀。真是看不懂。
阿弥陀佛,这件口舌是非案交给户县的青天王建民去判就行了,还讨论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