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etiema
发表于 2014-8-29 17:56:59
这个帖子应该是户县人民网之最吧!我没有排查,说的不一定准。{:5_347:}
靳应禄
发表于 2014-8-30 07:42:31
ssdf 发表于 2014-8-26 08:21
前几天看见两个帖子,因为佩服风格新颖,而且文笔精采,就存了起来,没想到今天上网,发现打不开了,我暗自 ...
蒙君错爱。我跟伐薪男人的帖,乃“惺惺惜惺惺”耳。愚以为:人的大脑是需要“击活”的,对于我这个“保守分子”而言,尤其需要——感谢伐薪男人的“击活”。谢谢楼上。:handshake:handshake
tmxk
发表于 2014-9-1 11:03:27
{:7_390:}{:7_390:}
戴永智
发表于 2014-9-1 22:11:35
楼主刘文忠这个贴子上网已一年有余,网友评论讨论也一年有余。对此,户县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作了大量工作。现在刘文忠老人反映的问题也得以解决。8月25日我亲自去刘文忠家看了现场,证明情况属实。我认为,反映问题之目的就是要求解决问题,既然问题已解决,我们只能从中吸取教益,没有必要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感谢户县人民网成为“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
沫沫期待
发表于 2014-9-2 10:29:38
戴大律师你伟大!!!什么叫解决了???{:soso_e120:}
户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了没有??想方设法使判决不执行就叫解决了???
女老板牵着院长的鼻子走,法官拥住,这都正常,律师也来助阵了。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9-2 15:13:29
“问题已经解决”这话怎么叫人听起来这么别扭?原因是判决没有得到执行。
细雨无声
发表于 2014-9-2 15:53:24
“问题已经解决”,判决却没有执行,超越法律啦。
刘高扬
发表于 2014-9-3 10:56:00
难道就是以做贼的方式解决吗{:7_367:}{:7_367:}{:7_367:}
刘高扬
发表于 2014-9-3 11:02:46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9-2 15:13
“问题已经解决”这话怎么叫人听起来这么别扭?原因是判决没有得到执行。
以做贼的方式来解决
联邦科技
发表于 2014-9-3 15:10:25
王院长看**面子帮助了刘高杨,刘高杨也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