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etiema 发表于 2014-8-29 17:56:59

这个帖子应该是户县人民网之最吧!我没有排查,说的不一定准。{:5_347:}

靳应禄 发表于 2014-8-30 07:42:31

ssdf 发表于 2014-8-26 08:21
前几天看见两个帖子,因为佩服风格新颖,而且文笔精采,就存了起来,没想到今天上网,发现打不开了,我暗自 ...

蒙君错爱。我跟伐薪男人的帖,乃“惺惺惜惺惺”耳。愚以为:人的大脑是需要“击活”的,对于我这个“保守分子”而言,尤其需要——感谢伐薪男人的“击活”。谢谢楼上。:handshake:handshake

tmxk 发表于 2014-9-1 11:03:27

{:7_390:}{:7_390:}

戴永智 发表于 2014-9-1 22:11:35

       楼主刘文忠这个贴子上网已一年有余,网友评论讨论也一年有余。对此,户县人民法院也非常重视,作了大量工作。现在刘文忠老人反映的问题也得以解决。8月25日我亲自去刘文忠家看了现场,证明情况属实。我认为,反映问题之目的就是要求解决问题,既然问题已解决,我们只能从中吸取教益,没有必要再继续讨论这个问题。感谢户县人民网成为“反映社会的一面镜子”。

沫沫期待 发表于 2014-9-2 10:29:38

戴大律师你伟大!!!什么叫解决了???{:soso_e120:}
户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了没有??想方设法使判决不执行就叫解决了???
女老板牵着院长的鼻子走,法官拥住,这都正常,律师也来助阵了。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9-2 15:13:29

“问题已经解决”这话怎么叫人听起来这么别扭?原因是判决没有得到执行。

细雨无声 发表于 2014-9-2 15:53:24

“问题已经解决”,判决却没有执行,超越法律啦。

刘高扬 发表于 2014-9-3 10:56:00

难道就是以做贼的方式解决吗{:7_367:}{:7_367:}{:7_367:}

刘高扬 发表于 2014-9-3 11:02:46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9-2 15:13
“问题已经解决”这话怎么叫人听起来这么别扭?原因是判决没有得到执行。

以做贼的方式来解决

联邦科技 发表于 2014-9-3 15:10:25

王院长看**面子帮助了刘高杨,刘高杨也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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