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心剑胆 发表于 2013-7-19 15:53:41

      法院从程序上讲,对国土局的行政决定经审查不予执行,并不是说该问题就不该解决或者不能解决,而是说应该从另一个渠道来惩治这种违法行为。“我是皇家盐税官,不管世间吃醋事”,这种说法,古已有之,说的就是个执法界线问题。法院在处理案件上更应该分清界限,否则就是糊涂法院糊涂官了。
       再啰嗦了几句,见笑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人民法院有法不依、纵容违法行为扩大破坏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