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缴费基数确定
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3年我市城镇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险”的缴费基数已经确定,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463元,下限为2293元。 城镇职工“四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每年随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缴纳基数也要进行相应调整。根据西安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12年西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5846元。 经研究,2013年西安市“四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463元,下限为2293元。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经济情况,选择2293元或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符合并轨条件的“4050”人员,按2293元作为缴费基数;停薪留职与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以档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档案工资低于3821元的,以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3821元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 {:7_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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