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来 发表于 2013-6-9 08:31:27

延安城管局与受害人达成初步协议 赔偿五万元

6月3日,有媒体报道了“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打伤多人”一事,在全国网络引起热议。7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城管工作人员“跳脚踩头”暴力执法事件对当事人正式道歉。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说,城管局正式向受害者刘国峰提出道歉,城管局将承担全部医药费,并安排专门人员在医院协同家属照顾。“如果需要在外地医院检查,都将支付全部医药费”。受害者刘国峰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最希望在两天内能够给他处理结果,事情了结的越快越好。同时,除了医药费,车友被扣的自行车要尽快归还,如有损坏,必须按照原价赔偿。据了解,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延安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延安市公安局对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景鼎文给予刑事拘留、刘兆瑞行政拘留。

    城管局与受害人达成初步赔偿协议7日晚19点有消息称,受害人刘国峰委托律师与延安市城管局达成初步赔偿协议:延安城管局连医药费在内总共赔偿受害人刘国峰五万元人民币!针对此事大秦网立即与当事人刘国峰进行电话连线,刘国峰告诉大秦网,自己的代表律师已与延安市城管局达成初步赔偿协议,赔偿连医药费及各种损失共计五万元。当大秦网问到刘国峰是否满意赔偿金额时,刘国峰称,事情已经发生了,自己也不想“讹钱”,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前提是一定要严惩那些暴力执法的“工作人员”,同时希望有关部门引以为戒,拒绝暴力执法。

郁金香 发表于 2013-6-9 09:14:51

{:soso_e111:}

关注 发表于 2013-6-9 09:54:39

{:7_381:}5万少了,代表国家应该50万。

maahp 发表于 2013-6-9 11:47:08

{:7_368:}公民权利也就是5w了

紫阁 发表于 2013-6-9 12:43:51

不能简单的以个人纠纷解决

Anonymous 发表于 2013-6-9 16:17:41

赔偿五万也不错,户县城管就闹出过事情,还给人在电影院门口划了一个摊位呢。比起赔钱,户县城管的技术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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