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无国法、顶风作案,户县公安局警车东小接学生(陕A8153警)
今天下午4点36分,笔者看到户县公安局陕A8153警号牌的警车停在户县东关小学对面,画展路靠南边。有一种感觉,此警车应该是接学生的。车内的女驾驶员在等候。5时02分二位学生从车右侧上车,上车后车向东东环路方向驶去。(由于这些照片足以说明情况,学生上车照未发)和雨中起自行车接学生的老百姓形成明显的对比。
户县公安局的这些警察,竟然无法无天,在国家三令五申,坚决杜绝一切公车私用现象,可他们仍然我行我素。作为司法的保障警察,警车已经不是一次这样“知法犯法”了,难道他们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此事发生在今天,暴露了户县公安局的工作作风问题、和警车管理的漏洞。不知领导对这些警车私用是否知情?更不知你们是否知道公安部的相关规定?
户县公安局、户县纪检委如何处理此事,大家拭目以待!
国家公安部“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公车私用,户县公安局是怎样管理具有特殊使命的警车? 为什么这么点事情总能屡禁不绝呢?为什么有了特权以后就总要占点便宜呢?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5_335:} 比起旁边拿自行车接学生的牛逼多了! 知法犯法,就该曝光,给力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7_389:} {:7_367:} {:7_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