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13-5-10 09:04:23

{:7_367:}

郁金香 发表于 2013-5-10 09:28:12

{:7_368:}

猎人 发表于 2013-5-10 09:35:47

“怎一个‘包’字了得”,出自李清照《声声慢》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3-5-10 09:57:08

“十大新闻”、“美食探店”“骂党、骂警察”、这次以增加了一个范围“承包”、等待着你的下一个美丽动人的故事......

2005 发表于 2013-5-10 10:03:14

媒体不能未经过审批就随便承包吧,拥有者应该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5-10 10:28:16

要严格取消某些人的资格才行。

随便看哟 发表于 2013-5-10 12:32:09

在职干部从事营利性活动,就没有人管啊!!

紫阁 发表于 2013-5-10 15:16:41

{:7_375:}

小心情说你呢 发表于 2013-5-10 16:29:47

承包?{:7_360:}这帮人知识太差了?

yeayee 发表于 2013-5-10 16:50:03

万老板,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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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某个人注册非经营性网站被万某承包,怎一个“包”字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