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城管不作为 霸道商家缺公德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3-4-23 10:46 编辑昨天路过户县财富中心,看到一豪华加长车,横着停放在财富中心正前的进出口要道,以为是商家的临时广告。今天上午经过这里,又见到这辆豪车停在原处,还有一黑色小车临时停在该车的尾部,这时一面包车欲进入而不能。不仅纳闷:户县的城管怎么不管呢,而且这辆车前后正对着人行盲道。做为商家应该诚信待客的同时,怎么能做出为富不仁之举,这样视社会公德于不顾,因此伤害到欲购此物的顾客心理的话,是否得不赏识,令人敬而远之?恐怕车体这位广告代言人看到自己位于这样的位置也汗颜了吧。 {:7_367:} {:7_368:} {:7_376:}来过 看过 {:5_332:} 这位网友你好,非常感谢你对户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问题,目前我县并没有把此项职权划拨给城管部门,户县城管执法大队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无权越权执法。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户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干净卫生、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需要广大市民和城管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且听风吟 发表于 2013-4-24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位网友你好,非常感谢你对户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对于机动车乱停放的管理问题,目前我县并没有把此项职 ...
难道这是城管的盲区?当该车处于行驶时,可以推脱责任。而停放在商户门前时,其就是一件物品,可以移动的物品罢了。是否因为它的豪华而令城管们望而却步?是否商户门前的烟车如果安装上发动机,可以省力地移动的话,也就不属于城管的管辖范畴了?恐怕是城管的车装不下这样的豪车吧?欺软怕硬,找什么理由呢?推诿责任,任由这样的霸道者横行? {:7_390:} {: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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