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 2013摄影大赛奖项的补充说明
关于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 2013摄影大赛奖项的补充说明各位摄友: 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 2013摄影大赛正在征集作品和网络投票阶段,得到了广大摄友和网友的鼎力支持。但个别网友对奖项中“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的解释和兑现提出质疑。首先感谢网友对本次活动的关注,户县摄影协会和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月底筹划本次大赛时,已将网友质疑的问题考虑在方案内,因为网络通知和方案为不同文本,网络发布通知仅告知摄友参赛相关事项,现将“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原定的兑现方案做如下公布: 1. 本代金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付现金。 2. 本代金卡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一年内有效。 3. 持代金卡购房时,可先不出示代金卡,享受完宝苑·清华园房价优惠和其他所有优惠活动后,出示代金卡,再按代金卡面值对应减免金额。 4. 颁奖时按对应奖项,现场发放“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和现金及证书。 本次活动旨在宣传户县,同时为广大摄友提供交流平台,欢迎广大摄友积极参与,有疑问请随时和举办方联系,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特此声明 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户县摄影协会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积极回复摄友所提问题,赞一个! {:7_381:} 补充说明就是商家在使用它的“解释权”。这个解释可以,摄友肯定是赞同的。问题是你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但愿你不要再解释了。 {:7_394:} 这样解释好! {:7_376:}{:7_376:}说的好听着呢 {:7_381:} 这个解释好!拥有的最终解释权,还可以再解释,希望这就是最终解释,不要再行使这个权利了。 {:7_390:}{: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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