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 2013摄影大赛的通知" \0 ]5 Y8 |( ^+ }; j+ }
为展现魅力户县、文明户县,彰显副中心城市风采,更好展示和宣传画乡民俗文化、画乡建设、画乡秀丽风光,宣传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和建设成果,丰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特举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 2013摄影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4 I! `- |/ b" u( l [. K( _ 通过开展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2013摄影大赛活动,体现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和经济实力,通过画乡民俗文化、画乡建设、画乡秀丽风光三大类摄影作品的征集和展览,进一步宣传美丽的画乡、文明的画乡、发展的画乡,唤起人们对户县——农民画之乡、鼓舞之乡、诗词之乡的热爱,对美好精神家园的向往和追求。
+ x& b/ D; \' Z1 j9 K7 s! c 二、举办单位
/ V. A! u% X- n7 C5 a3 d5 M 主办:户县摄影协会
. ?6 M, y0 T0 K# S7 ` 承办: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z3 g6 n" [% \! g- o$ \
三、作品征集范围与内容
3 A3 A$ p% s- ?2 Z2 g3 o9 a7 d5 Y 凡反映户县民俗文化(包括生产贸易、衣食住行、社会家庭、人生仪礼、信仰、岁时节令、民间游乐)、画乡建设(包括户县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新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的摄影作品)、画乡秀丽风光(秦岭北麓户县境内的风光)和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和建设成果等与之相关的摄影作品,均在征集参赛之列。 四、活动方式 1、活动及展览冠名为: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2013摄影大赛。 2、拟定5月初将在宝苑·清华园景观集中举办一次人像和景观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入围作品在网站、户县各大广场和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展览。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真实、积极、文明、健康、向上,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2、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严禁抄袭、转载,不得冒名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参赛者必须拥有对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作品文件名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电话、拍摄时间和地点。
' D- {" X" v' i# B 3、参赛作品必须保留完整EXIF信息的数码照片(老照片要提交扫描电子文档,照片或底片备查)。提交作品为jpeg格式电子版。 4、上交或向邮箱上传的参赛作品单张文件大小在2M以上。一定要将自己的作品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名为作者姓名和电话,压缩包内分为画乡民俗文化、画乡建设、画乡秀丽风光3个文件夹,作品依次归类。 5、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在户县境内拍摄。民俗文化必须是201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画乡风光作品必须是201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作品,画乡建设作品拍摄时间不限。 6、大赛为纪实和风光摄影,仅限于画幅剪裁和有限的颜色、亮度、对比度、锐度调整,不得用数码手段对照片进行增补、减除、艺术创作等创意加工。+ B% U& P, F- \: z2 B, o
7、每位参赛者限投单幅照片20幅,有组照的不得超过15幅(一组组照视为一幅,每组不超过4幅),超过规定数量或不符主题的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筛选。
, T' ^* ]% e: B2 w9 ^! _5 { 8、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自负,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举办方不能对收集的作品进行买卖,可以用于展览、宣传,不再另付稿酬(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凡投稿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约定。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活动时间和联系方式 P9 M, j* [2 L6 l7 ]) L5 V( o/ |
1、启动时间:2013年3月13日 2、截稿时间:2013年5月12日 3、展览时间:拟定于2013年6月上旬 4、联系方式: (1)户县摄影协会 张杰 电话:13519131798 户县北大街42号(户县钟楼北200米) (2)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马亚锋 电话:15291498666 户县南大街十字(钟楼南300米)览胜大厦二楼 七、评奖与展览 1、摄影大赛奖项设置。奖项评比分为3大类,奖项共设31名,包括有最佳珍藏奖1名(不按类评比)、一等奖3名(分类各1名)、二等奖6名(分类各2名)、三等奖9名(分类各3名)、优秀奖9名(分类各3名)。 2、奖金及奖励。最佳珍藏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3万元)+现金1888元人民币+宝苑公司创意签约摄影师+荣誉证书 一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1万元)+现金8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8000元)+现金5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品:宝苑地产购房代金卡一张(5000元)+现金3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优秀奖奖品:现金188元人民币+荣誉证书 注:获奖者均将获得大赛荣誉证书,并有机会成为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创意签约摄影师。( r) m5 h9 {+ a1 \% d, r! t
3、2013年5月12日截稿后,将邀请省、市、县摄影专家、西安宝苑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电话、信函、网络和展览等方式向社会公示。 4、作品筛选、评奖后,计划2013年6月1日至30日期间在户县街心花园、人民路广场及指定地点巡回举办镜头里的画乡“宝苑·清华园杯”2013摄影大赛作品展览,并在网络发布摄影大赛作品。 八、注意事项 1、参加拍摄的人员,一定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影响活动正常开展。 2、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人身、财产安全及所有连带责任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赞助商无关。 3、参加拍摄人员要相互帮扶,互相支持,文明拍摄,爱护环境卫生,树立摄影人员文明形象。
4 R# n# c' N: U' t& P 3 _9 Z- L, D! G- W/ c6 O+ L
户县摄影协会 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