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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杨树
发表于 2013-3-12 13:02:34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3-14 12:21:31
又给法律知识加了一点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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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