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525 发表于 2013-3-10 12:08:19

户县涝店镇民政办不调查虚构低保户有车,取消其资格,对其申诉不予理睬!

       户县涝店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不调查研究,以低保对象有辆车为由,将其低保资格取消,不给申辩机会。其实是胡编乱造,而且好多低保户都不具备低保资格,详情请你们暗访一下。给你提供被取消低保资格的低保户的电话:84997452杨先生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3-3-10 13:27:35

把事情没有叙述清楚。
低保户家庭是个什么情况?到底有车没有?什么车?低保条件是什么?

by525 发表于 2013-3-10 14:28:27

肯定没车,有车了还申诉啥呢

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3-3-10 16:52:12

唉.......一言难尽

海峰之家 发表于 2013-3-10 16:55:36

{:7_381:}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3-3-10 21:46:50

{:7_367:}

草堂人 发表于 2013-3-11 0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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