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来 发表于 2013-3-7 09:56:47

西安市民逆向停车 车身超出停车位或罚100元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审议。
交通违法记录
将于个人信用挂钩
现象:大部分市民都认为交通违法行为,只要处理了违章就可以了,不会影响其他的生活问题。
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车辆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相关联的措施和办法。
严禁生产销售
拼装改装电动车
现象:“现在有些电动车跑的飞快,功率很大,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应该对非法改装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约束。”市民王女士在一次出行时,遭遇了电动车的剐蹭,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规定:严禁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过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但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部门许可的机动车型除外。严禁生产、销售拼装、擅自改装电动车。
宠物看管不利引发交通事故
主人负全责
现象:“现在道路上的流浪猫狗很多,经常有被撞死的现象,有些市民在遛狗时,也不牵好,狗被车撞了不仅影响交通安全,还说不清责任,往往司机还得赔钱。”
规定:禁止在道路上放养家禽、家畜以及宠物;家禽、家畜以及宠物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由管理人看管,并确保交通安全;若上路发生交通事故,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相关规定或未尽到管理义务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可快速理赔但纠缠不走
处罚500元
现象:发生了小刮蹭,司机不愿意及时撤离现场,而是拿起电话到处找人,造成大面积拥堵。
规定:对于符合自行协商解决标准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车身超出停车泊位
处罚100元
现象:赤脚、穿拖鞋、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随意停放车辆,不按方向停车,这些小事情没有引起过重视。
规定: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牵引动物;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不得双手离车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停车场内,按标志、标线规定停放;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进出停车场、客运站、商场、医院、学校、加油站等,遇有停车泊位已满无法进入时,不得占道排队等候。违反规定的,处罚100元。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条例草案在西安人大网站(www.china-xa.gov.cn)全文刊登,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于4月5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782043 86782045
传 真: 86782042
电子邮箱: xardfgwb@163.com
通讯地址: 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邮编:7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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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3-7 2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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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3-3-8 11: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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