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辱骂四川地震同胞当年被沈阳警方逮捕!
此女化名:张雅真名:高千惠
她的电话:024-89125250
QQ:100011553(已被腾讯回收)
此女在沈阳市新成子区虎石台网吧 上传的视频
上网的IP地址:124.92.21.254---沈阳网通
此女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海棠街22号
就因为5月19日-21日全国为四川汶川大地震默哀三天.她玩不了劲舞团在网上录制这段视频破口大骂四川灾区人民.全国人民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她却狂骂四川灾区人民长达4分40秒,引起网友们的公愤,现在以被沈阳警方逮捕!
(以上消息来源:新浪2008年05月16日)
对于从互联网上了解的到辽宁女张雅在互联网公然辱骂灾区人民的行为发表个人看法:
辽宁女子张雅在网上公然辱骂四川灾民和指责国家为其哀悼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46条2款之规定:
第一:从主观上张雅的辱骂、侮辱行为是故意的;
第二:客观上她在公共场所实施了这种行为;
第三:主体上她已经是一个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有行为能力的人;
第四:她的行为对国家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虽说本罪是告诉才处理,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2款又规定“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四川的地震灾害给四川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同时也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四川的灾难也是国家的灾难,四川受灾人民的丧事,也是国殇。所以张雅的辱骂。诽谤行为严重伤害了四川人民、同时也是对国家民族的一种伤害,她的行为在互联网上传播,造成的后果应当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她的行为可能成为一些敌视中国人民的人的口实。应当说她的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故本案从自诉案件上升成了公诉案件。国家公诉机关应当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川人民也可以保留其自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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