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2-11-15 20:32:10

关于《户县人民法院:为何民众立案就这么难?》的回复函

户县人民法院关于《户县人民法院:为何民众立案就这么难?》的回复函:




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2-11-15 20:45:43

      本站今天下午接到户县人民法院户法函字(2012)第15号《关于肖新桥等三人发帖反映立案难一事的说明》,现予以公布。请网友“待诏”24小时内发帖说明,网站将作出保留与删除的决定,否则本站将按照户县人民法院意见将原帖删除。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2-11-15 21:25:19

法院终于想删贴子了。

关注 发表于 2012-11-16 10:01:40

{:7_381:}

晖哥 发表于 2012-11-16 14:31:02

被“喝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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