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了百姓,浪费了国家资金!{:7_368:}{:7_368:}
{:7_367:}{:7_375:}
这么好的社会,这样多的人无家可归!
聪~ 发表于 2012-8-29 23: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同学家就在那儿,在别人家租住了有两三年了。。。
{:7_381:}
{:7_360:}{:7_360:}{:5_321:}
{:7_368:}
村长、镇长不遵守法律,没有按国家先安置后拆迁的政策。协调费装到腰包,才造成这些人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5_332:}
草堂人的灾难啊!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户县很牛批,咱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