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2-7-11 15:25:29

“英雄”辩

   《**网》以《英雄神速 人民安心 户县公安局速破“7.5”绑架案》为题,报道了“近日,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城关派出所仅用15小时成功破获了“2012.7.5”绑架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事。对破案人员冠以“英雄”一词,颇感欠妥。      
      众所周知,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  
      英雄者,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肩扛正义,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  
    英雄者,拥有藐视一切之能力,傲视群雄之气势,世人对其不但敬畏,而且难以捉摸。古今中外,英雄如天上星群,多不胜数。然最为特别者,皆寥寥可数,而终极完美者则放眼望去皆无,皆因没人达到上述之要求.  
     在国家出现危难之时,总有一些人挺身而出,为国效力,这样的人,称为英雄。  
     一般看来,英雄是这样的几种人:
      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   
      所谓英雄者,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   
      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  
    如此之人,方可称为英雄!
      人民公安,扶危济困,匡扶正义,金盾生辉,风霜雪雨博激流,使命之然也。
      7.5绑架案迅速侦破,义不容辞之职也,案犯手无寸铁,非持枪也,期间未见搏斗流血也,极为正常的工作,岂能用“英雄”一词彪炳也?
         钢铁的冶炼需要1500度,英雄是怎样炼成的呢?如果英雄这样炼成,那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英雄!
      诚然,我们渴望平安,我们呼唤英雄,但我们不能滥用“英雄”一词,否则我们愧对“从一千八百四十年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

西河 发表于 2012-7-11 15:38:43

言之有理不能滥用“英雄”一词!

含羞草 发表于 2012-7-11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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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水渔人 发表于 2012-7-11 1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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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良学愚 发表于 2012-7-11 1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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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玩童 发表于 2012-7-11 18:08:26

英雄者,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7_390:}{:7_390:}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2-7-11 18:15:46

老玩童 发表于 2012-7-11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英雄者,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

见笑了,老兄。

梦想成真 发表于 2012-7-11 1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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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的温柔 发表于 2012-7-11 2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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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缘分 发表于 2012-7-11 2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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