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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光镇政府怎能如此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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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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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发表于 2012-7-10 15: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村民举报村委会主任材料不断,村委会主任依旧被推选为党员合理吗?     
      户县庞光镇李家庄原村委会主任闫俊峰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2008年五月22日由户县庞光镇党政办公室给予了处罚决定。(见庞政发2008六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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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闫俊峰还在任职李家庄村委会主任这一职务期间,该村主任已经被处罚后,闫俊峰利用职务之便利,在自己已有三间住房的基础上,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又私下给自己拨了三间庄基,并于刚刚接受违反计划生育处罚之形势下,违规建房,动工建房,严重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该村村民多次向土地管理部门以及政府反映,最终镇政府纪检部门下文答复:因为庄基手续不全,现已补办了手续。所以就这件违规建房之事,也由于镇政府纪检部门的草草答复而不了了之!(具了解,违规建房到如今都没有合法手续).违规建房的如此先斩后奏,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又如何树立依法为民,执政为民的宗旨?
       2009年,在群众举报不断的情况下,在该村委会主任闫俊峰已被处理过的形势下,竟然闫俊峰又被介绍入党了!就这样一个自身有问题,又多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人,怎么能走入党员的行列,为广大群众领头当楷模?依照这一连串的问题,群众无不心留不满,可是面对村委会,镇政府的方针路线淡漠,这样的党员评定,怎不叫人心寒!闫俊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令人不解的是,镇政府,镇纪检部门却多次敷衍搪塞百姓,百般为其解脱,开脱责任!并声称,违规建房已经补办了相关手续,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已做过处理,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和这两件事情并不发生冲突!
      如此带着两项违法事实的村委会主任,如此让百姓汗颜的闫俊峰,何德何能能呼风唤雨,引发众多的上级部门对其开脱责任?对其入党网开一面?不得不让人深思!在处理群众呼声的基础上,我们的党政机构,究竟为何要频频为一个触犯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的村委会主任连开绿灯?在群众心目中,又该如何树立党政威信?成了群众谈论的话题!户县李家庄闫俊峰和上级领导的处理意见,怎么能让党员的标准受到玷污!立身处地的试想下,每一个人都先建房在补办手续,再让镇政府领导给与开脱,我们的政策法规又该置于何种境地?普通的人建房在补办手续,政府能否答应?就因为闫俊峰有通天本事,所以才能导致镇政府为其开脱责任,也勉强能说过去。假设闫俊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镇政府和相关领导,又何必如此为其开脱责任?这其中的奥秘,很难解读!
    身兼要职,却公然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一村领导,却强批强建私房。先斩后奏目无组织,这样的事实,如何起到党员带头作用?又如何经人介绍加入了伟大而大公无私的党组织!这样的疑问,百姓要问,群众要问,领导部门更要过问!不问,不足以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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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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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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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天山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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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QQ达人社区居民新人进步灌水能手百度吧友社区劳模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2-7-10 22: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其中的奥秘只有当事人和镇领导心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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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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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0 23: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入党是为了服务人民。像这样的人入党是为了自己的私欲???????这样的人怎么还配做党的一员。那是侮辱我们伟大而大公无私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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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杏坛小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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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1 01:5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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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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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09: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子由户县李家庄村村民邓广田提供!更为详实的资料还在当事人邓广田手中!本人看了一份户县庞光镇人民政府文件,也就是庞政发2008第6号文件,还有庞光镇纪律监察委员会文件,也就是庞纪发2009第2号文件,关于李家庄村邓广田反映材料的调查答复。当事人邓广田电话13468762689.
发表于 2012-7-11 09:35: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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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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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6: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此贴当事人邓广田,因我本人刚登陆户县人民网。由于权限有限,所以委托人民网曹户儒发了此贴。此贴的大量相关证据都在本人手中,如果各位网友或者相关媒体要了解,可以致电:13468762689与本人取得联系。欢迎各界新闻朋友采访报道,吃住,路费本人全包。- g1 m/ f; J% n: Y: m

3 O6 E2 t9 p( k当 事 人:邓广田    电 话:13468762689   
8 o; z- e0 Z8 i0 I# p身份证号:610125196008247133
/ j3 K+ ?- O" W/ U- G地    址:户县庞光镇李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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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大漠孤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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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劳模

 楼主| 发表于 2012-7-12 21:3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都出来如此说话了!!!可见此事不一般啊!请问当事人邓广田,你手里或者心里还有什么和此事有关的佐证啊?不妨让大家评论评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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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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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4 17: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闫俊峰作为党的一员,又是上届村委会主任。超生了四胎。庞光政府只罚了两千多元。群众生了二胎就要罚六七千元。还有自己当村委会主任期间没有任何土地手续私自违建三间桩基。庞光党委还说是对的还没有错,以后再补办,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手续。在如今这个法制社会里这个人还可以这样一手遮天吗?????政府呀·党呀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说来大家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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