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举报村委会主任材料不断,村委会主任依旧被推选为党员合理吗? 户县庞光镇李家庄原村委会主任闫俊峰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于2008年五月22日由户县庞光镇党政办公室给予了处罚决定。(见庞政发2008六号文件)。
3 N2 Y" K* T: ~; s" i& x, f 在闫俊峰还在任职李家庄村委会主任这一职务期间,该村主任已经被处罚后,闫俊峰利用职务之便利,在自己已有三间住房的基础上,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同意,又私下给自己拨了三间庄基,并于刚刚接受违反计划生育处罚之形势下,违规建房,动工建房,严重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该村村民多次向土地管理部门以及政府反映,最终镇政府纪检部门下文答复:因为庄基手续不全,现已补办了手续。所以就这件违规建房之事,也由于镇政府纪检部门的草草答复而不了了之!(具了解,违规建房到如今都没有合法手续).违规建房的如此先斩后奏,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又如何树立依法为民,执政为民的宗旨? 2009年,在群众举报不断的情况下,在该村委会主任闫俊峰已被处理过的形势下,竟然闫俊峰又被介绍入党了!就这样一个自身有问题,又多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人,怎么能走入党员的行列,为广大群众领头当楷模?依照这一连串的问题,群众无不心留不满,可是面对村委会,镇政府的方针路线淡漠,这样的党员评定,怎不叫人心寒!闫俊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令人不解的是,镇政府,镇纪检部门却多次敷衍搪塞百姓,百般为其解脱,开脱责任!并声称,违规建房已经补办了相关手续,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已做过处理,其加入中国共产党,和这两件事情并不发生冲突! 如此带着两项违法事实的村委会主任,如此让百姓汗颜的闫俊峰,何德何能能呼风唤雨,引发众多的上级部门对其开脱责任?对其入党网开一面?不得不让人深思!在处理群众呼声的基础上,我们的党政机构,究竟为何要频频为一个触犯国家法律条文规定的村委会主任连开绿灯?在群众心目中,又该如何树立党政威信?成了群众谈论的话题!户县李家庄闫俊峰和上级领导的处理意见,怎么能让党员的标准受到玷污!立身处地的试想下,每一个人都先建房在补办手续,再让镇政府领导给与开脱,我们的政策法规又该置于何种境地?普通的人建房在补办手续,政府能否答应?就因为闫俊峰有通天本事,所以才能导致镇政府为其开脱责任,也勉强能说过去。假设闫俊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镇政府和相关领导,又何必如此为其开脱责任?这其中的奥秘,很难解读! 身兼要职,却公然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一村领导,却强批强建私房。先斩后奏目无组织,这样的事实,如何起到党员带头作用?又如何经人介绍加入了伟大而大公无私的党组织!这样的疑问,百姓要问,群众要问,领导部门更要过问!不问,不足以公正执法! 6 j, O' {4 l+ W3 [+ v%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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