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溪水止流 于 2012-5-3 22:30 编辑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12-05-03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县人社局
索引号: 735073462/2012-00093
县人社发〔2012〕123号
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户县农业局
关于做好2012年度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办发16号)、《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市人发〔2007〕4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户县2012年度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选拔范围:在我县农业和农村各个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专业技能且贡献突出的各类实用型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中推荐选拔。
选拔条件:按《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执行,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组织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依靠科技进步,走上富裕道路的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
2、领办、创办企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农民企业家。
3、利用先进实用技术发展多种经营,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种植、养殖、加工等方面的能手。
4、在农业技术推广、示范中做出显著成绩,并产生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基层一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技术人才。
5、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参与市场竞争,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营销、运输等专门人才。
6、传播群众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文化艺术、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农村文化艺术人才。
二、原则与程序
选拔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工作中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的反映,做到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推荐程序: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共同组织实施。以镇、景区管理局为单位进行选拔推荐。每个镇、景区管理局可推荐人选3-5名。
三、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2、《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一览表》(附电子版)。
3、能够说明本人贡献和业绩的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推荐人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担任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出具上一级纪检部门的廉政鉴定。是企业法人的,由当地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企业及本人近三年来的纳税情况、企业缴纳社保基金情况等证明材料。
5、所有上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
四、时间安排
2012年度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按四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5月10日前):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个人申报阶段;
第二阶段(5月11日-5月31日):为各镇、旅游区管委会初审、上报材料阶段;
第三阶段(6月1日-6月10日):为汇总情况、组织评审阶段。
第四阶段(6月11日-6月15日):公示阶段。6月20日前将推荐候选人的全部材料上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注意事项与要求
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事关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大局和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各有关单位须于2012年6月1日前将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表》、《西安市农村拔尖人才推荐一览表》下载地址: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xahrss.gov.cn;
联系方式:
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联系人:吕若颖 贾向玉
联系电话:84822713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消息来源:户县人民政府网 {:8_405:}{:8_405:}{:8_405:} 一览表在哪里下载啊,网站里找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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