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2-2-20 19:54:25

啥都不想说,偶也慢慢学习法律中……

被坑的驴子 发表于 2012-2-20 19:57:48

不就闹啥XX杯嘛,人家没掏钱,没掏物,你也没见物,你也没见钱,涉嫌骗钱有点不太好哟,户县正月里耍社火,还XX杯呢。难道人家都掏钱、掏物了呢?

宝权 发表于 2012-2-20 20:06:33

楼主啊,我看这些人就是想闹一点钱,不会想到违反那么大的法律了。

老乐 发表于 2012-2-20 20:19:41

以扯淡的态度,面对这操蛋的社会!

和尚穷念经 发表于 2012-2-20 20:20:50

      楼主你说的法律是真的吗?反正我没有见过。人家这么大的“户县十大新闻”揭晓颁奖,有户县知名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千亚宏参加,千亚宏不如你?不懂法?这事不会有错的。你所说的什么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这些我咨询一下再和你论理。

一正 发表于 2012-2-20 20:32:32

{:soso_e114:}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2-2-20 20:40:23

网站备案程序、时限规定及网站备案需提交的备案材料要求如下: 一、网站备案程序及时限规定 网站主办者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如实向接入服务商提交网站备案材料,并经接入服务商核实备案材料真实性后,由接入服务商向网站主办者住所所在地通信管理局代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通过;备案材料虚假、不真实和不齐全的,通信管理局将不予备案,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将不予备案的理由反馈给接入服务商,再由接入服务商将不予备案的理由通知网站主办者。 请网站主办者选择合法接入服务商为网站提供接入,履行法定备案手续,合法接入服务商名单可在我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和各地通信管理局网站备案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自行备案导航”中查询。 二、网站主办者需提交的备案材料 (一)单位主办网站,除如实填报备案管理系统要求填写的各备案字段项内容之外,还应提供如下备案材料: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2.单位主体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社团法人证书等。 3.单位网站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首选证件)、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4.接入服务商现场采集的单位网站负责人照片。 5.网站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网站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应提供专项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主体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薄、台胞证、护照等。 7.网站所使用的独立域名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眼风光 发表于 2012-2-20 20:44:55

和尚穷念经 发表于 2012-2-20 2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你说的法律是真的吗?反正我没有见过。人家这么大的“户县十大新闻”揭晓颁奖,有户县知名律师、 ...

律师参加就合法吗?这么大的法律,明摆着的事,严重违法。还开什么颁奖会,胆子太大了,这些法盲把自己当成新华社了!
不过律师参加这样的活动还讲话,也实在丢人显眼。千亚宏同志,哎!你能干这样的事以后谁还叫你代理案子!

三分醉 发表于 2012-2-20 20:55:38

社会都乱成马了

靳应禄 发表于 2012-2-20 23:19:56

本帖最后由 靳应禄 于 2012-2-20 23:33 编辑

      有资格评县十大新闻的,只能是县委——逻辑乱了就全乱了。{: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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