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2-2-20 16:50:22

户县一些人搞“户县十大新闻”是法盲?还是涉嫌骗钱?

                                 户县一些人搞“户县十大新闻”是法盲?还是涉嫌骗钱? 元旦期间,户县某个人网站,评选发布所谓的“户县十大新闻”。这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警惕。 户县某网站搞他们网站的“户县十大新闻”评选并揭晓,且不说这是不是“户县十大新闻”,单凭这“十大新闻”是否能由他们来发布就需要画一个大大的问号?大家不仅要问:这个个人网站到底有没有新闻采访权和新闻发布权?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发布的《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其他互联网站,不得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第八条 “综合性非新闻单位网站依照本规定第七条从事登载新闻业务,应当经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同意,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据了解,这个网站根本没有国家上述部门授权的新闻采访、编辑、发布业务。 在户县只有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有新闻权,其他个人网站和民间团体都没有新闻权。 请问这个网站发布新闻的权利是谁给的?谁同意?谁批准的?这些搞“户县十大新闻”的人,你们的新闻采访权、编辑权、发布权有哪一个?明眼人就能看出其中的端倪,就是造假,自欺欺人。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涉嫌骗钱。把谁“评”到这“户县十大新闻”和什么“杯”的可以给这其中能要钱的单位揩一点钱或物。以达到非法营利之目的。 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参加这次会的人员,其中有党政干部、公务员、律师。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你们是不学习?还是不懂法?还是另有其他目的?拿着国家的钱、人民的俸禄,却干着有悖于国家法律、政策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政策的执行,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干扰了社会和谐。更可气的是,政府中个别领导干部,也身陷其中,乐此不疲,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户县县委、政府的宣传部门应该牢牢掌握手中的新闻权,对非法新闻采编、发布行为进行严厉而坚决地打击,必要时可进入司法程序解决。广大网民和户县民间网站,应追求崇高的社会公德并遵循行业规范。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不良、不法网络传播行为,努力为户县网络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非法活动现场:非法操纵者和受蒙蔽网友照片2张



发布新闻需要这个证,户县某网站根本没有。




舞汉 发表于 2012-2-20 16:54:41

呵呵,比新华社、人民日报还厉害{:soso_e113:}

小飞泥 发表于 2012-2-20 17:26:37

看的激动。。。 谢谢楼主了











http://www.2jc.net/hello.gif

联邦科技 发表于 2012-2-20 17:48:15

这几年来,一直这样搞非法新闻活动,应该严厉打击!

聪~ 发表于 2012-2-20 18:22:56

{:8_432:}{:8_432:}{:8_432:}

庄稼人 发表于 2012-2-20 18:42:31

对这些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传播新闻的机构 有关机构再也不能熟视无睹 放任自流,必须认真查处,必要时进行从重处罚!

庄稼人 发表于 2012-2-20 19:28:13

楼主到底是检举揭发他们非法发布新闻呢?
还是检举揭发他们涉嫌造假骗钱呢?
还是检举揭发与会者不学无术 另有目的?
还是检举揭发户县新闻管理机构管理不善 不作为呢??

庄稼人 发表于 2012-2-20 19:32:02

像你这样眉毛胡子一把抓 没有重点! 你让新闻机构来管?还是让司法机关来管?还是让县委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还是让县委领导督促新闻管理部门坚强执法力度呢?

庄稼人 发表于 2012-2-20 19:33:19

义愤填膺 口若悬河 只顾痛快 没有重点!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2-2-20 19:40:14

本帖最后由 金钱社会 于 2012-2-20 19:40 编辑

庄稼人 发表于 2012-2-20 19:28 http://www.huxianwang.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到底是检举揭发他们非法发布新闻呢?
还是检举揭发他们涉嫌造假骗钱呢?
还是检举揭发与会者不学无术 ...

依我看,楼主这些目的都有,这些问题都提出来了。
楼主好像爱学法律,这些都是以法律为标准说的。
发“十大新闻”确实太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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