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 发表于 2011-11-6 18:52:15

发帖应当仔细

      这几天户县人民网上颇不安定,先是有人发帖揭露一中学校长,校长随后实名发帖,宣称要追究发帖人责任,又嫌网站不提供发帖人资料;再有人发帖说赵某是地痞无赖,有人跟帖开骂。一时间口诛笔伐、明刀暗枪、波谲云诡,不知咋收场。
发帖发出事端,产生官司,叫人小心起来。
      人,自然就有说话、表达的需求。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的权利,有控告、检举的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在网络上都得到释放。网帖小则关系个人自由,大则关系民主,绝对不可小觑。
       我看网帖,大体分作两类。
       抒闲情雅趣,吟诗填词,驻心灵驿站,赞风景独特,河山大好者,可归于文学。只要表达新颖,主题相同也无妨,此类网帖多多益善,也不会有争议。
      新闻快报,品时论政,针砭时弊,批评建议,舆论监督,揭露检举,呼声回应,可归于时政类。只要不是专制社会,人人有权言论。此类网帖丰富,证明社会民主、开明。只因民主、法治渐进,不如意常有,不平事常有,又能改变,发帖常常流于发泄、空谈,还有受打击报复风险,且网帖多用网名、化名,常常引起争议。
      事关利益,现实无路可投者,检举揭发发网帖,大概也是没奈何的办法。只是网帖切忌诽谤、侮辱,不可空洞定性,乱扣帽子。检举别人违法乱纪甚至犯罪,如无事实,被人反驳倒算,就有诽谤、侮辱嫌疑。必要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是应当有的。
    文章千古事,人人敬重文学,可文学对社会进步乏功;热血人是关注时政的,时政涉及监督权力、揭露腐败,可权势者不会善罢甘休,也叫人为举报、揭露者捏一把汗。社会进步艰难。
      网帖中,除了单纯事实消息,新闻快报外,作者有著作权。发帖为叫人看,作者一般不禁止转帖。转帖却要避免侵权,转帖要标明作者姓名,转自何处,区别于原创,也显示对原创作者的尊重。
      键盘一敲一点,看是轻巧,实则重大。每一个人,每一次上网,都不能不仔细行事。

海峰之家 发表于 2011-11-6 19:32:43

说得好

千里马 发表于 2011-11-6 19:50:25

{:1_1:}

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1-11-6 20:25:07

键盘一敲一点,看是轻巧,实则重大。每一个人,每一次上网,都不能不仔细行事。--楼主说的太对了,支持!{:soso_e179:}{:soso_e179:}

282837198 发表于 2011-11-7 01:43:55

{:soso__11210498409255818436_4:}

靳应禄 发表于 2011-11-7 06:54:56


          有哲理,好文采。{:soso_e163:}{:soso_e179:}

老玩童 发表于 2011-11-7 07:03:18

网帖切忌诽谤、侮辱{:soso_e183:}{:soso_e183:}

乡下人 发表于 2011-11-7 07:07:03

{:soso_e179:}{:soso_e179:}

雨来 发表于 2011-11-9 15:08:44

你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超人,知识渊博啊!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11-11-9 15:51:22

谨言慎行,构建和谐!没有根据的话不说,共同把人民网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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