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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看房抢劫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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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无畏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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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8 11: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年底,吕某与女房东辛某约好去看房。进屋后,吕某趁辛某打开卫生间的灯之时,迅速将卫生间的门反锁,并从包里掏出螺丝刀,抵住辛某的脖子,开始实施抢劫。在遭到辛某反抗后,吕某将辛某摔倒在地上,拿出胶带将其手脚绑起来,将其包中的2800元现金装进自己的口袋,又拿了辛某的手机后便离开了现场。此后不久,吕某被警方抓获。  经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检察院公诉,吕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 _+ l; u1 i' D3 c! Z1 A  ■检察官说法3 A7 {+ Y8 k, K% f9 C& o. Z) N
  不属于入室抢劫) ]5 C( _; u7 x3 T- `7 }0 t6 M
  检察官介绍说,吕某抢劫的地点虽然是在室内,他进入房间的目的也是为了抢劫,而且实施暴力行为和整个抢劫过程都在房间内完成,但本案却不属于入室抢劫。因为吕某是以租房看房的名义在辛某的带领下进入到房间,而不是采取非法手段入室。+ o0 @* m8 A8 o7 a6 Z) h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出租房屋时应尽量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中介公司。在与租客见面时,最好找几个朋友陪同。在遇到暴力袭击时,要想办法先稳住对方,而不要一味地肢体反抗,以免受到伤害。% ]' Q2 p  K* x0 G) e5 u/ q
发表于 2011-9-28 1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吕某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 g  x- @9 o! Z,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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