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堡情况
发表于 2011-9-21 23:10:51
谢谢大家的关注
老乐
发表于 2011-9-22 23:51:19
建议立案处理!!
雨来
发表于 2011-9-23 00:09:47
进展慢?大家都关心进展情况呢。
罗堡情况
发表于 2011-9-23 11:26:53
看来还是人家的“药”猛,上下关节都被人家梳理了,可以说就没有啥进展,逍遥的依然逍遥,难受的依然难受!!!司法?我已经有点对国法失望了,国法?!?!?可笑
huatuo
发表于 2011-9-23 11:40:06
本帖最后由 huatuo 于 2011-9-23 11:40 编辑
在户县人民网有许多成功的案例,你上本网站好好浏览一下,好多问题都是事情解决后,帖子删了。
在中国维权唯一的办法就是网络。
再则,你一稿多投,到处发帖,谁给你去协调呢?谁都不会去关注的。你若不是到处发帖,而是发到一个网站,肯定网站会去协调,网站不希望发个帖子没有结果。你这样发只好听天由命了,哪一个网站管理者都不会去跑这个冤枉路的。
清阳子
发表于 2011-9-23 14:59:36
回复 huatuo 的帖子
您的意思是只有投这里 这里才管吗 那要是没人在这里看 也不枉然 应该是能解决就尽量解决 别说那些不和谐的话 大家共同帮助才对 建议而已 别无他意 见怪了 呵呵呵呵
猎人
发表于 2011-9-23 16:38:00
回复 清阳子 的帖子
你好!你好心一片,关键是要了解网络知识和处理事的规律。
我和huatuo 有同感。
网络是虚拟的,也是真实的,首先你作为一个网站的管理,不知道另一个网站的规程,不知这些网站的帖子是不是一人所发,更不知道是不是当事人所为。
这类事首先是要弄清事实真相,即使一方提供了东西,也要按法定程序去处理什么是证据,提供的东西能否作为证据?
再则这类事一旦处理,往往双方当事人都会要求删帖,这个网站是不能删另一个网站的帖子的。
要追求社会的和谐,不能考虑个别人的和谐。帖子满天飞,谁都处理不了这些事了,整个社会就不和谐了。不是帮助困难户,就是出钱出物就行,这些事弄不好就帮了倒忙了。
总之一稿多投有百害而无一利,案例和原因都很多,见面和你详谈。
清阳子
发表于 2011-9-23 18:12:59
回复 猎人 的帖子
呵呵呵 我的老哥 没有什么专指 就是答复了一下帖子而已 呵呵呵
领导还急了 呵呵呵
莫急莫急 缓缓来呀
哈哈哈哈
我将网络当游戏
别把网络着闲气
呵呵呵呵
猎人
发表于 2011-9-24 08:54:10
本帖最后由 猎人 于 2011-9-24 08:55 编辑
兄弟呀,我是有名的遇事不急。网络有咱们玩的地方,当人遇事的时候是最困难的时候,我们期待的是问题的解决,决不能当游戏。
每当遇到投诉帖子的时候,我都会认真对待,去落实的,设法使投诉的问题能得到解决,我的付出不管从人力和资金上一般都会比发帖人大得多。
发帖人在暗处,网站管理者在明处,大多数发帖者不露姓名,不提供证据,确实难处理的很哪。
千里马
发表于 2011-9-24 13:46:12
:funk::f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