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
+ b$ A# c4 p3 D! X戴永智
孝顺是晚辈对长辈的一种法律义务和亲昵感情表现,是全社会非常关注的伦理道德问题。近年来仍有不少老年人到人民法院状告儿女的赡养案件,这类案件大都以庭前和解撤诉或以调解结案,很少有判决后付诸强制执行。
一、子女对老人不孝,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表现为这几种类型。
缺乏教养型
有些父母,对子女从小无原则的溺爱,娇生惯养,子女幼年时的不敬语言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纵容其存在和发展,缺乏对他们尽孝心态的教育和引导,子女长大了,仍然没有形成敬老尽孝的良好道德基础,习惯于让父母关心自己,而该做的敬老尽孝义务则抛之脑后,从而成家后出现不孝敬老人的现象。
父母示范型
父母首先要孝敬老人,这对子女是一个很重要的示范作用,家庭是第一个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父母的行为在子女心目中起着迁移默化的作用。
有一幅简明图片和对话,说的一个父亲的父亲年老多病,这位父亲便叫上儿子用箩筐把老父亲抬到山里放下,临走时,儿子要拿回箩筐,父亲问:“拿那干什么?”儿子答:“将来我和我的儿子抬你时还能用”。这位父亲恍然大悟,急忙又和儿子把老父亲抬回家中尽力孝敬。
有位中年妇女,她当年在公婆跟前未完全尽孝道,当了婆婆批评儿媳时,儿媳反驳:“妈,你把当年在我婆面前咋尽孝道事例写出来挂在墙上,我逐条学习。”当婆婆的一时语塞。看来,这个女人当媳妇就没有去想将来自有做婆时。
子女攀比型
有的老人子女多,但到老年却都靠不住,他们的那些子女互相攀比,都不愿多尽义务,甚至对多尽义务者说风凉话:“好表现,人家是亲儿”。
有位老人,六十岁时老婆撒手西去,四个儿子均成家有业,但都不愿和他生活在一起,他只好独自一人自做自吃,想找一个老婆共同生活,可儿子们坚决反对。就这样他独住一间房,生活十八年,七十九岁时因疾而终,在家停尸三天,四个儿子各摆困难不愿出钱,老人不能及时入土为安,后在户族长辈的强令下才平均出钱埋葬了老父亲。
子女嫌弃型
父母老了,体弱多病,有的是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给子女带来生活不便和经济负担,时间一长就遭到子女嫌弃,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法定赡养老人的责任感,义务感逐渐减弱,完全忘记了父母当年对自己所付出的抚养心血。这些人应理智地细想一下,自己现在是如何善待自己的子女的,就完全可想象回忆起父母当年是怎样抚养自己成人的,想到这里,当羞愧之心犹然产生时,或许能冲垮冲淡“嫌弃老父老母”的不良心理。
当一个人在为自己子孙擦屎尿时,就应该想到,这正是当年父母亲在自己身上所尽抚养义务的重演,然后再对照自己现在是如何对父母尽赡养责任的,这样的对照和联想,或许能让有些人憣然悔悟。
忌恨父母型
对父母来讲,对待子女的态度是公平的,手心手背都是自己肉,只不过他们从内心总希望子女生活能趋于平衡,他们总是关心弱者,“八十岁老,总偏小”。分家处事就会有某些“偏向”。子女对老人这种惯性心理,不理解,不识大理,狭隘自私,小心眼地忌恨老人。当老人晚年需要赡养时,他们才把这些无由的“忌恨”拿出来做为不尽孝道的理由。要知道,兄弟姐妹相互间,也有扶助的法定义务,一母同胞,不必计较纠缠当年父母处置财产的什么公平合理。
儿媳阻碍型
有许多老人的儿子是很孝敬老人的,但娶了个不明事理的媳妇,她进门后横竖都看公婆不顺眼,她掌握钱财收支大权,对公婆花销苛刻制约,丈夫偷偷给父母几个零用钱,她发现后要吵闹几天,使自己丈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可她对娘家父母却格外大方,嘘寒问暖,关心备至,还要求丈夫和她一样,孝顺丈母娘,稍有差距,就吵闹不休。这种女人应平衡心理,对于自己的行为后果,是否认真考虑过丈夫的心理感受?实际上,你若能支持或一起和丈夫孝敬他的父母,你丈夫内心是感到非常幸福的,他会更加努力为家庭贡献,加倍地孝敬丈母娘。
儿媳虐待型
“八十岁老,偏向小”。大部分老人都选择和小儿子过生活。可有些小儿子婚后却完全受媳妇制约,这真是“鞭炮响、钱断气,娃给媳妇过了继”。
小儿媳进门不久,便与父母分房另度,而父母选择了和小儿过一起生活,就不好意思再回头找其他儿子。
还有这种情况,父亲去世后仅剩母亲一人,虽在同一灶房起伙,但嫌母亲手脏不卫生,便各自做饭,借机油盐开支也分开。不但如此,儿媳常为小事对老母非打即骂,而这个深受父母疼爱过的小儿子,总能对别人说些为妻子辩护的理由。
. M J/ a) @$ Y6 P国家给六十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月发80元生活津贴,儿媳拿上存折不给老人,亲戚让给一半都不行,蛮不讲理,老人只能忍气吞声,暗自流泪,苟且偷安。但愿这样的媳妇能够想到“媳妇自有做婆时”,只要拿出对娘家父母孝心的一半来对待经常见面的婆婆,你的婆婆也会感受到满足的幸福心理。
二、老人怎样面对子女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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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宽慰法
子女的孝道行为,作为老人应该这样想:“我把你养大成人,已尽完了抚养义务,我问心无愧,你们现在应当如何对待我,你自己掂量,我不苛求。”老人如果能抱着这样的心态,就不会对子女的回报过于渴求,就会心安理得,就能避免至少可减轻心理上的失衡,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情、安度晚年。
老年人一定要保持一种乐观心态,培养滿足心理,做到知足常乐。一日三餐,有醋有盐,散步游转,下棋聊天,轻重不担,快活神仙,只要体健,再活X年。
自我检视法
作为老人也应该经常检视自己,是不是在那些方面做得太过份而伤了儿女的自尊心?这时就要想方设法调整这种关系,遇到儿子、儿媳对你不理、少言语,则要设法寻找突破点,心平气和的与他们谈心沟通,不要放不下长辈架子,总是认为“老子没错,清鼻不给眼睛流。”固执地认为“找儿子谈心,就是给儿子回话”。要知道,儿子再大总是你儿子,总比你小嘛!要达到既是父子,也要是朋友的关系程度。
父母与子女间经常沟通,是解决家庭矛盾激化的最好办法。
避免攀比法
子女孝顺父母标准是什么?客观上没有严格统一的标准。要根据自己子女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要与其他老人攀比。有的老人听到其他老人宣扬其子女给买了什么好衣服,好吃的,领他逛了那些大地方……,就觉得自己脸上无光,从内心里就提高了儿女对自己回报心理,但又不好意思说出口,所以就对儿女找岔子、耍脾气。这种攀比心理是不可取的,贻害老人心理不浅。
人世间总有贫富不均的现实状况,这种差别很难消灭。应该看到,你面前的儿女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经济生活负担最重的阶段,回忆自己当年的这个阶段过程,就会理解儿女现在的处境,所产生的那些攀比心理将会慢慢趋于平衡。
表扬肯定法
一个家庭的矛盾,多发生在婆媳之间,“尊婆爱媳”是对双方而言的。做为婆婆要为老有尊,首先,要把儿媳当女儿一样看待,对儿媳的孝敬行为不能抱着理所当然的渴求心理;其次对儿媳的孝敬表现要肯定、要表扬。
有两种婆婆,第一种人,把儿媳当親生女儿一样看待,抱着谅解寛容心理,她对儿媳某种不孝行为,不计较,不外漏,逢人问起,直夸儿媳懂事贤惠,这些话传到儿媳耳中,儿媳便会认真检视自己,更加精心孝敬婆婆,若这样,表现差的儿媳也会变好。
第二种人,她对儿媳一点过错,逢人就讲,毫不掩饰,吵架时只讲其缺点,忘记其优点,总觉得儿媳和女儿差得太远,这样方法适得其反。
儿媳被她宣传得脸无光彩,接下来就是破罐破摔,你再宣传下去,则是恶性循环的后果。所以,做为长辈的婆婆要注意多采用肯定优点,加上表扬宣传方法,改变、容纳成年后才和你相处的外姓儿媳。我不相信,那个媳妇找不出几个优点来。宣扬她的优点,掩饰她的缺点,她脸上有光彩了,为保持这一光环,她就会尽量检点自己在婆婆跟前的孝敬行为。
亲友劝导法
这是不得而为之的办法。有些子女、儿媳,本身素质差,光靠老人自己说教,不可能达到让他们孝敬老人目的,这时,就应求助亲友从侧面劝导。而老人对儿子儿媳还应采取“正面肯定,指出不足”的方法,切不可一概否定,把儿子、儿媳说得一无是处。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是奏效的,实在不行那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只有迫不得已时,才需要上法院,这种方法不能冒险使用。
法官也有父母,他们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现身说法,调解那种不和谐的家庭关系。一旦调解达成,双方都要珍惜,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丢不下过去的恩怨,就不会有良好的开端,就失去了成功一半的机会。
三、正确理解孝和顺
孝和順的关系
孝顺实际可分为孝和顺两层含义;孝,是孝敬,是法定的义务,主要指物质上的供养。顺,则是顺应老人的思想意图,让他们欣慰、滿足、高兴,是精神上的抚慰。
有人认为,只要对父母供吃穿,再给几个零花钱就算孝顺了老人,这是片面的理解孝顺。孝和顺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常回家看看”那首歌词很现实地说出了老爸老妈的心里话。实践证明,孝敬容易顺意难。“顺”字里边包含着猜测及设定的方法,有时甚至要用善意的谎言来欺骗老人,这种“善意的谎言”只要不违法也是可取的办法。
看望老人免除牵挂
如何作到“顺”?对我感触最深的是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张选民,他有一位八十八岁的老母亲,他每周日都要抽空回家探母,睡在老人炕上说说家常话。
他对别人说:“老母健在,每次回家有个妈叫,这是我的骄傲”。我打电话找他也常问,“是不是又回家看骄傲去了?”每遇此情,想到我的母亲七十七岁离世,不由我黯然泪下,我没有“骄傲”了。
张选民同志很孝敬他的母亲,经常和母亲聊天,他知道老母亲放心不下的是女儿生活的困难,知道了母亲的心思,他尽力多给母亲几百元,并说明让母亲拿去解决姐姐的困难。他用各种办法,顺应了老母之心,老母亲自然欣慰长寿。
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就会了却老人的牵挂,无论子女年龄有多大,都是老人心中的“牵挂”,老人和你经常见面,他(她)心里就没有“牵挂”了,心情自然愉悦,就身体健康,这正是儿女们所希望的效果。
谎言欺骗老人心慰
还有一位儿子,老父亲七十五岁,患脑梗塞造成半身不遂,可老父亲对以前和他人合伙的账务,总认为其他合伙人还欠自己多少钱自己要不来,心有怨气。虽言语不清,但是仍喊着要打官司。儿子是明事理之人,他了解实情后发现,老父亲理由根本不成立,但患病的父亲决意要打赢这场官司,怎么办?他来和我商量,决定拿上别人一份盖红章的法院判决书,利用父亲不识字的特点念给病中的老父亲听,说法院判决父亲官司胜诉了,又拿出自己的一万元给了父亲,躺在床上的父亲,高兴地说:“这就对了,我没心事了。”人的心情好了,经过一段时间锻炼,这位老父亲能拄着拐杖转游了。
理解老人孤独心理
当前社会上,六、七十岁的老人,遇到比翼双飞几十年的伴侣突然离去,会在他(她)心里造成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寂寞的心理,不是用物质生活的充裕所能完全满足的。他(她)和子女由于经历过不同的社会阶段,两代人之间自然就形成“代沟”。儿女夫妻俩亲亲热热,出双入对更加引起他们的孤独症加剧。
有老婆的当年,希望独立自由放单飞,没老婆了,又想往有个共同语言的说话人。晚辈儿女要观察猜想老人夜深人静时,他(她)独身一人躺在床上,翻身失眠,晚睡早起,在想什么?需要什么?他(她)需要失去的精神情感的抚慰,可对儿女又难启齿。常见的都以生活需照顾为由提出找老伴的要求,做为子女要理解支持、尽量满足其要求。
支持老人夕阳婚配
有位老教师退休后丧妻,两个儿子当着老爸之面确定分工,每个小家陪老爸三个月,照顾老爸起居生活,但这样只轮流了半年,老爸坚决不要他们再去陪伴,提出自己独自生活。大儿子悟出老爸心理,提出僱请一位小老爸十岁的保姆,老爸却“勉强”同意,后来老爸和这位“保姆” 领了结婚证。
还有位退休干部,年龄七十又六,七十岁时丧偶,儿女尽力劝他找老婆,他表面推辞,而内心正中下怀,便“勉强”答应。
儿女们张罗托人找了个“后妈,他们对这位“后妈”也百般孝敬,避开老爸给后妈零花钱、买衣服;后妈生病,亲送医院床前伺候。后妈感到他们比自己亲生儿子还好,更加体贴照顾那位退休老干部,这正是做儿女的所希望的效果。后妈代替他们照顾老爸的起居生活,他们省心去工作,节假日还不忘常回家看看老爸和后妈。这应该成为理解孝顺老人的表率,儿女如果都能象他们,丧偶老人还有何忧伤?
要真心对待莫阳奉阴违
另有位六十五岁的退休领导干部,他的子女处事却不尽人意,老爸五十多岁丧妻,先找了一位女士,可这女人“温柔不足、强悍有余”,在钱财问题上斤斤计较,她给老爸带来的并非快乐,而是无缘由的争吵和苦恼。没法办呀!只得离异分飞,老爸在经济上还被抠了一把。这样就给儿女心里留下阴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老爸再次找老婆时,儿女们过于警惕,提出了许多苛求条件,什么几年后再领结婚证呀;考验不合格立即结束关系呀,等等。把老爸的“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反复推敲,表示异议。在老爸态度坚决的情况下,才勉强收回异议话题。老爸欣赏的女人进门后,儿女对其则采取冷落态度,不理、不睬、不问;又借口老爸已有专人照顾,平常很少去老爸家中嘘寒问暖;还把这种态度称之为“决不干涉老爸的婚姻自由”。试想,子女的这种态度,刚进门的那个女人,心情能舒畅吗?你老爸能从她那里得到晚年的幸福吗?
孝顺结合立即做起
所有晚辈人们,对老人一定要做到孝和顺的结合,在物质上可能“孝”差一点,但可用精神上的“顺”来弥补,在“孝”的问题上要用对待自己儿女的心理感受对待老人,在“顺”的做法上,也要象对待幼儿一样,“老小老小嘛!”老人有正当要求,则尽量满足其心理需要;不正确的心理要求,则采取哄、骗、谎言等多种方法,让其得到心理满足,这样,晚辈就能很好地做到孝和顺的结合,真正做到“孝顺”。
当然,有些老人是哄骗不过的,他心里清楚你们在骗他,但他同时也会理解儿女们的良苦用心,并不会直接道破,甘心情愿地接受这种自己心里明白的“谎言骗局”,从而得到另一种形式的心理安慰,他体验到了儿女们为了孝顺自己,实在是难为他们了。
我寄希望社会上所有有老人的晚辈人们,无论是子女还是儿媳,都能做到孝和顺的结合。孝和顺是可以互补的,但缺一不可,满足了父母生活和心理需要,才是做到了“孝顺”。要知道人都会老的,都有需要儿女“孝顺”的阶段,在履行孝和顺的义务中,绝不能等待,“子欲孝而亲不在”曾是多少人的终身遗憾和愧疚?所以“孝顺”必须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只有这样才能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