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6000万人今起免缴个税
今天起,新个税法将正式生效。随着个税起征点提升至3500元等调整,国内有超过6000万人将免征个税。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沪上部分企业已缓发8月工资,以进一步“降税负”。对此,税务部门表示,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适用老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月入八千者少缴480元“今天一上班,谈论的内容都是个税!”在一家外资制造业企业上班的董小姐告诉记者,她每月的交通费在300元,而工资在5000元左右,若按新个税法计算,少缴的个税抵得上一个月的交通费了。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每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个税的实际负担率在1%以下,6000元为2.42%,7000元为3.5%,7500元为3.93%。由于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的实施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比以前降低。
不仅如此,税务部门表示,今后免征税人群超过了6000万人。具体来看,扣除三险一金后,3.86万元的月薪成了减税分水岭。低于该标准,税额就有5元至480元不等的减少。
其中,月收入在8000元—12000元的人群最划算,可比老标准少缴480元。
企业酝酿缓发工资福利
正当各界在为个税负担减轻叫好时,部分企业也成为了推动“减负”的力量。一位外贸企业财务告诉记者,为了让员工获得更多的利益,企业已选择于9月发放8月工资,“这样就可以按9月的税收标准少申报点税了。”还有一些企业将8月工资分成3份,分别在9、10、11月发放,或者将8月至年底的工资悉数延后一个月,最终部分归并至年终奖发放。
企业“精打细算”的不仅是工资,还有相关福利。“原本要缴700多元的税,现在只要300多元了。”在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高女士说,她正好是今天退休。单位的财务此前告知,有一笔7000多元的福利津贴要应8月发放,但考虑到新税率实施后可以免除不少个税,单位就“人性化”地将她的这笔钱缓发一个月。
此前实际收入按老标准缴税
市税务局巡视员周振家在与网友在线交流时强调,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和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同时,纳税人2011年9月1日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于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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