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0-5-8 08:40:23	
			“广告最终解释权”成为新的消费陷阱
		时下,越来越多的商业广告中都附带了一句“本广告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所有”。乍看起来,这是为了避免部分消费者对正常广告产生误解或曲解而特设的提示性语言。但事实并不那么简单,一些所谓的“最终解释权”正在变为新的消费陷阱。				
					温泉
				发表于 2010-5-8 14:03:26	
			
		:D				
					huatuo
				发表于 2010-5-9 01:01:45	
			
		学习了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0-5-9 08:13:36	
			
		透视眼看清了事实的本质。				
					谈股论金
				发表于 2010-5-9 11:43:55	
			
		最终解释权”本身就是个伪名韪。				
					西河
				发表于 2010-5-10 11:35:34	
			
		经常有奸商用解释权归自己愚弄客户。				
					琛琛
				发表于 2010-5-10 11:48:08	
			
		这个消费陷阱很深的,大家要多多留意呢				
					nongmin
				发表于 2010-6-9 07:27:21	
			
		要注意				
					小霸王
				发表于 2010-6-9 19:40:06	
			
		学习了				
					西河
				发表于 2010-6-12 01:2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