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倒卖土地21亩被判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之新闻案例
不搞建筑卖土地 包工头领刑受罚 包工头不去搞建筑,干起了转让、倒卖土地的勾当,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黄利辉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09年10月,黄利辉从他人处购得位于贵港市城区白凹窝地段鲶鱼井处的21亩土地使用权(2007年该地被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书明确了边界和权属,转让总价410万元。签订协议后,黄利辉先后共支付土地转让款245万元。黄利辉将购得的土地划分为48套宅基地,并建好地基,公开对外出售。2010年5月13日,贵港市公安局接到贵港市国土资源局致函,发现黄利辉和他人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嫌疑,便立案侦查。至案发时,黄利辉已非法获利350万元。
(蔡新根 张云丹) 检察日报 2011年4月27日 :victory: 让本县土地局人人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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